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依申请公开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按照《条例》第三章规定,本机关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形式。

            1.公开方式。本机关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tjhq.gov.cn)、微信公众号“三条石街道”等媒体予以公开。

        2.公开时限。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以红桥区三条石街道办事处名义发布以及红桥区三条石街道办事处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行政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查阅场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红桥区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查阅政府信息。

      红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主题分类编排,将公开的政府信息划分为若干类别,在各类别下分别显示相关的信息条目,包括索引号、文号、发文日期等。

           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除红桥区三条石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红桥区三条石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可以向红桥区三条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法提出申请。

      (一)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申请表可在红桥政务网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http://www.tjhq.gov.cn/zwgk/zfxxgkqzf/hz/ysqgk1/。 

    1.申请的形式

    (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gov.cn/zwgk/zfxxgkqzf/hz/ysqgk1/)上填写电子版《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后提交申请。

    (2)通过信函、电报、传真的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申请应当包括的内容。

       (1)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人应明确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二)申请的受理。

      受理机构。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

      通讯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南运河北路御河湾小区旁

      邮政编码:300123

      电子邮箱:hqqstsjd04@tj.gov.cn

      (三)申请的答复。

      1.答复的期限。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2.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将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下列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9)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认为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第三方逾期未提出意见的,由行政机关依照《条例》的规定决定是否公开。第三方不同意公开且有合理理由的,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不予公开。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决定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告知第三方。

    (10)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4.答复的方式。按照申请人在《天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表》中的要求,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可以提供纸质文本、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以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四)申请的收费标准。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三条石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通讯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南运河北路御河湾小区旁

      邮政编码:300123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87738917

      传真号码:022-87738917

            电子邮箱:hqqstsjd04@tj.gov.cn(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的提出”。)

            五、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区人民政府三条石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