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咸阳北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4-01-26 09:50

咸阳北路街道2023年度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咸阳北路街道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街道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咸阳北路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重点工作,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街政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4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咸阳北路街道及时在政府网站更新依申请公开条件要素,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和做好政策解读。2023年咸阳北路街道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并完善了《咸阳北路街道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责任分工,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对文件公开属性的管理和信息发布的校对审核把关,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先审后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公开信息,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同时以实际公开栏和便民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为辅助开展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内容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发布公众投诉意见网上接收渠道,欢迎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宣传力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容量、内容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需求,距离群众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下一步工作将从如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完善公开制度。坚决落实“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和“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切实提高工作时效,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积极探求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宣传,通过广播、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咸阳北路街道本年度未产生政务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60001
ICP备案编号:津ICP备1020145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6021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