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年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我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及附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街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在区信息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统一组织、完善机制、稳妥推进、依法公开”的原则,以“提高行政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紧密结合我街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扩大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机关建设、促进和谐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我街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多次就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批示,督促街信息公开办组织落实好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街还明确了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形成了领导小组督导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具体抓、信息公开办协调统筹的工作机制,较好地确保和推动了我街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发展、稳步推进。
由于我们严格坚持制度、严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强保密管控,我街公开的信息未出现失泄密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严格履行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办理程序,及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我街门户网站发布,对信息发生变化的做到及时更新,主动公开我街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为进一步推动我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街将主动公开审核纳入公文审核,在制作公文的同时对该公文进行信息公开属性确定,决定是否主动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形成边制作、边审核、边公开的主动公开机制。
(一)网上公开信息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315件,公众对我街在西于庄街政务网和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累计8655次。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形式
通过红桥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tjhqqzf.gov.cn/zfxxgk/)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街道办事信息的公开情况
进一步梳理规范了职责清单并及时进行网上公示,方便群众查询办理。
充分发挥行政大厅作用,坚决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利用办事手册、LED电子大屏等,多途径向社会公开办理事项,并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办件监控系统,及时准确的反映办事数量和结果。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街道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街道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街道相关工作的公开
继续依照上级指示要求,针对辖区内重大事项决策和重点工程及时通过各种形式向居民公开。及时做好“政民零距离”、“8890”、“区长督办单”、“区长信箱”、“政府值班室热线”等居民投诉的接收、回复、存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窗口设在街行政办公室。在办理过程中,实行“窗口受理、科室办理、审核把关、统一答复”的工作机制,确保办理过程让群众满意。
2018年,我街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我街没有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我街未发生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逐渐显现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管理不够规范,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与公众交流不够密切、活跃;三是宣传不到位,浏览率不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街将从三个方面入手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区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全面准确把握《条例》和《规定》精神,紧紧围绕街道工作,扎实稳妥推进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创新发展。二是要积极研究整饬改进的办法措施,及时加以纠治修补,以全面提升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效益。三是要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规范性、互动性,提高广大民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努力推动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七、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我街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详见附件)
九、附注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桥区西于庄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红桥区西于庄后大道28号,邮编:300132,电话:86513617,电子邮箱:xyzxzb@126.com)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样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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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1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6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6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