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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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红桥分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公安红桥分局 发布时间:2021-03-18 10:00

公安红桥分局关于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0年,公安红桥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严格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公安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每一项执法活动和每一个执法环节,为“平安红桥”、“美丽红桥”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现将公安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法治公安建设组织领导

1.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各项任务,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执法信息化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执法视(音)频全程记录、涉案财物管理和有案不受、受案不查等重点工作进行督导推动。党委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公安分局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养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将法治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公安分局在规划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时,将“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定为全局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安执法制度体系,打造精准高效的三级执法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提升执法信息化应用水平,大力整治影响公安形象的突出问题。公安分局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得到全面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3.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公安分局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以来,公安局组织民警多次参加区法院庭审旁听,在办理的19起行政复议案件、33起行政诉讼案件中,保持了较高的复议维持率和诉讼胜诉率,切实增强了民警的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能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公安政务服务。一是紧紧围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工作要求,在全面梳理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积极与市局职能部门对接,随时完善变更标准化事项目录、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并严格遵照执行。二是紧紧围绕办理数量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事项,认真落实市公安局相关要求,逐项量化、细化审批服务标准,明确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减事项、减要件、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并积极推行“一表”申请,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三是紧紧围绕“六个一律”,全面清理烦扰人民群众的各类无谓证明,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四是围绕“一事项、一标准”,推行“一套标准办审批”,实现“一网、一门、一次”。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改革、“四办”等工作标准,实行全程网上办理。五是进一步做好“海河英才”落户联审工作。对申请落户在自有住房的,审核该房产是否具备落户条件,以及申请人与房主关系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对申请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核对落户地址与提交集体户口首页信息是否一致。六是严格按照《天津市公安局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整治“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进行自查,查明所办业务均系由申请人本人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办理,杜绝与中介相关的业务及问题。七是对照《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整治“红顶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事业单位、社团、非企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红顶中介”统计表》中载明的事项进行梳理核查,我区不存在通过“红顶中介”办理事项的问题。

2.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认真落实我区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工作要求,提高区域信用监测质量,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人口管理工作优势,积极配合区诚信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及互联网金融诈骗等19项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在办理相关案件后,依照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向区诚信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相关人员信息。二是建立完善“积分落户”信用状况查询制度。对纳入劳动保障监察动态监管系统的用人单位,实施信用等级管理,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严格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窗口,网上受理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审核申请人的户籍身份后,对持迁移证件办理落户人员依规予以落户。同时按照市公安局要求,为急需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提供便利。

3.创新社会治理。一是结合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深化社区警务战略,落实党建引领基层体制机制创新“十个一”工作要求,推进“六个一”机制建设。结合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警务室与党群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将公安基础工作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社区警务“六进六全”工作,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六进六全”回头看,逐一解决存在的问题。2020年,全区13个公安派出所均建立了“公调对接”调解室,并在咸阳北路街道凤城和化工两个社区试点建立了社区调解室,组织派出所会同人民调解员联合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是与区法院、司法局联合下发了《红桥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公调对接”、“法调对接”工作机制,加强了公安与司法、审判的工作衔接。四是积极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摸底。及时发现个人极端暴力倾向人员以及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跟进管控措施。对有肇事肇祸苗头的精神障碍患者,督促监护人加强看护,并认真向党委政府汇报,强化日常管控措施。五是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组织派出所督促指导辖区寄递物流企业,重点加大对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涉毒相关物品及反宣品等违禁物品的查处力度,坚决将各类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物流渠道之外。同时,全面加强了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和保安服务业管理,强化了大型活动安保和新兴业态、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维护了稳定、确保了安全。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大力开展法律宣传。一是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在“6.26”、“11.9”、“12.4”等宣传节点,组织开展《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深化“扫黑除恶”宣传。公安分局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浓厚氛围。同时,为切实防范校园套路贷、校园贷等案件发生,充分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先后多次组织警力进入大学、中学校园,利用主题班会、团课等形式,在全区校园开展法制教育课外辅导。三是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新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公安分局组建了6支法治宣讲小分队,深入各派出所和社区、超市等公共场所,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间,妥善侦办一起因小区物业禁止未登记的车辆进入小区而引发的治安案件。2020年,公安分局法治宣讲小分队先后召开法治宣讲会20余场次,培训民警300余名,街道社区干部、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1000余名。

2.加强对公安民警的执法培训。一是积极落实公安部“三年大练兵”总体要求,着眼民警执法能力短板,采取远程教学、集中培训、轮训和请专家授课、参加庭审等多种方式,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疫情防控期间,公安分局录制了包含8个方面内容的7个执法培训小视频,通过警务通警信群、公安网等多途径转发,对民警进行培训,使全局执法民警全面掌握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执行。公安分局会同外聘法律顾问,制作了多期培训视频,供全局民警学习。使全局民警能够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最新规定,深刻理解条文要义,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同时,每月下发《执法通报》,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及时曝光“典型差案”,以案为鉴、以案释法,不断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提升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制定下发《公安红桥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办理刑事案件层级管辖问题的意见(试行)》、《公安红桥分局办理刑事案件层级管辖实施细则(试行)》、《公安红桥分局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议案制度》、《公安红桥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制度,实现了主要执法环节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力的单位,及时下发《执法工作督办单》、《执法工作整改单》,督促及时整改。每月通过《执法通报》的形式,对各单位存在的执法问题予以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三是对出现的严重执法问题,启动执法过错认定程序,以刚性的纪律保障执法制度的全面落实。

4.全面加强执法监督。一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公安分局依托“执法信息综合应用和管理平台”、“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开展执法办案与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定期抽查、实地检查、网上巡查、日常评查等多种方式,对各单位执法记录仪使用、涉案财物管理、如实受立案、“四个一律”、办案时限、案件质量等全部执法环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执法问题。每月,对各单位执法质量情况开展评查,切实将触角延伸到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有效提升公安分局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二是完善外部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开展“阳光执法”活动,最大限度地公开执法依据、程序、进度以及执法结果等事项,主动接受执法相对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执法工作透明作业、干净运行。三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全面落实《红桥分局执法监督管理联席会议规则》,公安分局法制、督审、打侦、指挥等部门密切配合,延伸工作触角、形成监督合力。对发现的执法问题,及时转递问题线索,按照《天津市公安局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规定,及时认定执法过错,并按照《中共天津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严肃执法纪律“十个严禁”》、《红桥分局“抓早抓小”处置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实施细则》,严肃追究相关民警和责任领导的执法责任。

5.全面加大执法公开工作力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行为,促进便民利民,实现公正、廉洁执法,公安局全面、及时、准确做好行政执法主体、权责清单、“双随机”检查事项、执法结果公示工作。通过“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面向刑事、行政案件控告人、报案人、举报人、被侵害人等特定对象,发布公安局刑事、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进展、结果等执法公开内容,提供办理案件进度情况。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1)落实领导包案,实现齐抓共管。公安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始终坚持每周二、四开展接访群众工作,面对面倾听群众反映诉求。能够当场解答的,尽量满足群众需求;对情况复杂,需要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按照工作机制提级承办,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化解方案,找准渠道分工落实,确保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对问题清单中未结信访案件,在落实“一改进、三加强”工作机制的基础上,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实际,持续深入推进领导包案责任制,秉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包案领导亲自接访、亲自协调化解问题。

2)依法加强对影响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治理。针对环食药涉枪涉爆、网络金融犯罪等群众关心关切的民生领域违法犯罪,组织开展扫黑除恶 “雷霆“昆仑行动 “飓风 “净网2020”等系列专项行动。同时,深入总结近年来侦办“环食药”案件的成功经验,坚持从人员构成、地域来源、集聚场所、行为手段、法条判例等方面入手,详细分析“环食药”案件特点和具体审理技巧,梳理研究符合红桥区域特点的技战法同时,以公安部“净网”专项工作为抓手,发挥网安实战平台独特作用,全面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破获侵犯公民信息和黑客类案件数量始终居于全市第一的位置。

2、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目前,大多数群众趋向于通过网上信访解决问题。公安分局大力推广网上信访案件处理系统,通过两个网上信访平台,接收并处理群众信访件。同时,结合传统信访问题处理机制,深层次了解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促进信访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化,工作效能大幅提升,为实现“三到位一处理”和“四个在身边”,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民警的宗旨意识仍需强化。个别民警在执法工作方法简单机械,不能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主动为群众解难题的意识不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不到位,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树的不牢,没有真正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检验公安执法成效的根本标准。

(二)与人民群众对当前执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仍存距离。部分民警执法为民意识不强,仍然存在特权思想,群众观念淡漠;部分民警法律意识不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薄弱,执法办案受个人好恶、感情左右;部分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不高,平时忙于日常工作,学习不够及时对于公安业务知识、尤其是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全面,跟不上公安工作发展的要求

(三)普法宣传工作还存在不足。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彰显出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不及时、宣传不到位的问题。当前,主要是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还不够到位,企业经营者忙于经营、赚取利润,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分散、流动频繁,导致普法宣传工作组织难,效果不是很好。

三、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公安分局将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意见任务分工》的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统筹抓好所负责任务的落实落地。主动对标对表市公安局任务分工,制定公安分局具体实施方案,确保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进一步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提升法制服务保障能力,服务发展大局。公安分局将继续围绕依法治区重点任务,推进《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进一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意见》、《天津市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严格规范涉企案件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的适用,畅通涉企案件投诉和反映渠道,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在全警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教育,筑牢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法治理念。

(三)进一步强化公安机关宗旨意识和法治意识。公安分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为指引,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强化思想教育、队伍建设和执法培训的结合,着力打牢全警贯彻新发展理念和执法为民宗旨的思想根基。认真组织开展公安分领导干部和民警旁听庭审活动,推动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公安分局定期学法机制,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领导班子带头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努力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实现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的双提升。

(四)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和培训工作。加强对执法全流程的监督管理,有力查纠执法问题,防范执法风险隐患。加强协作配合,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执法单位切实发挥监督突出执法监督重点,及时发现解决突出执法问题。建立符合实战要求的执法培训体系,完善法律要求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模式,采取集中培训、轮训、请专家授课、参加庭审、制作培训视频等多种形式,提升民警在现场执法、群体性事件处置、舆情应对等重点环节的执法能力。及时对新出台的制度、规定进行培训,坚持“以案释法”,及时对优秀案件和问题案件进行剖析讲解,汲取先进经验、筑牢问题防线,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执法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全面落实普法工作。一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形成常态化机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多途径宣传,使广大普法对象通过不同渠道接受普法教育。二是加大群众参与力度,提升崇法、尚法的行为能力。结合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形成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三是加大创新力度,提升普法效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办好法制宣传栏目,提高法律普及效果。四是加大工作力度,破解普法难点。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普法,认真抓好外来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工作。

                        2021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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