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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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红桥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公安红桥分局 发布时间:2021-03-01 10:00

公安红桥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公安红桥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公安红桥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天津市公安局和红桥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红桥公安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事项,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1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7

133

284

行政强制

344

86

4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998.947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5

0

0

0

0

0

5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信息更新维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引导全警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三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公安红桥分局通过“天津公安”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安天津”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平安红桥”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载体,累计发布、转载警务工作动态、安全防范提示、先进事迹等各类信息近800条,获得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公安红桥分局

                   20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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