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中共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第9次会议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黄学军 主持区城市管理委全面工作。
丁 倩 负责办公室、网信、保密、组织人事、规划计划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规划计划科。
陈 强 负责财务、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供热、燃气、国企改革工作。分管财务科、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科、供热和燃气服务中心。
张 伟 负责综合管理、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园林绿化、市容环卫工作。分管环境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邱祥臣 负责政策法规、考核协调、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考核协调科、执法监督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穆 双 协助丁倩同志开展相关工作。
李建华 因长期病休,暂不安排工作。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