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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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15 09:39

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0年,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红桥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相关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将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与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紧密结合,与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紧密融合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执法改革

2020年,区城市管理委结合原区综合执法局撤局建队,并入区城市管理委的实际情况,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在执法支队改革调整期间坚持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更新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文件,做好日常行政执法工作。

区城市管理委充分利用领导班子例会制度,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今年以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文明执法工作,加强对执法人员教育,做到公正严明文明执法。同时,按照区编办印发的《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建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市城市管理委下发的《行政处罚常用执法文书样式(试行)》(津城管监2019234号)、《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要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试行)》(津城管监2019239号)中对执法文书的相关规定,通过区城市管理委领导班子会商讨,明确了执法主体,捋顺了日常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

二、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一)开展专题整治,强化队伍作风

区城市管理委执法支队在工作之余,先后多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观看《毅说城管》直播节目,切实结合疫情和双战、双赢的工作角度,直面城市管理的棘手问题,强化大家的战时思维,提升队伍的业务素质;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制定下发了《红桥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全面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促进执法为民服务水平提升实施方案》,在强、转、树工作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执法支队队伍建设,树立文明规范的执法形象;积极推动不担当不作为,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无黑行业创建等专项整治,为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奠定基础。

(二)健全培训体系,加强法制培训

今年以来,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全体干部参加2020年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培训及考试工作,推动执法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全体干部高标准完成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系统的学习内容,并全部参加网上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率达到了100%,有力提升了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结合执法监督平台系统更新,组织所有执法人员,参加天津市执法监督平台操作培训,所有人员均通过执法监督平台完成规定培训课程。

机构改革后,道桥、供热、燃气方面的执法事项合并入区城市管理委执法支队,自今年九月份以来,按照市城市管理委统一安排,区城市管理委先后4次组织相关科室骨干及街道执法大队骨干,采取线上大讲堂形式,通过城管数字化平台视频会议的形式接受燃气、供热、道桥等城市管理领域执法专项培训,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打好基础。

(三)落实“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

在本年度工作中,根据市城市管理委下达的新执法文书样式,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区城市管理委执法支队多次组织内部研讨,捋顺立案取证、限期改正、下达处罚决定等执法环节的工作,规范执法程序。重点加大主干道路环境秩序、共享单车、夜间运输撒漏等方面执法力度,今年以来,共对运输车辆所载物沿途泄露和散落、违法占道经营、共享单车占绿毁绿等违法行为一般案卷立案59起,结案59起,罚款32.74万元,简易处罚结案11起,罚0.055万元,无一起行政复议情况。其中依据《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案17起,结案17起,罚款4万元。

结合机构改革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将网上公示的原综合执法局权责清单调整到区城市管理委名下;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证件信息日常检查记录及行政处罚数据今年以来,共录入行政检查及行政处罚信息550余条同时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红桥)同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指导被处罚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明确法制审核人员名单,并根据人员调整及时进行更新,满足法制审核工作的需要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日常执法中的问题及时和法律顾问进行沟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区城市管理委将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做好全年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遵守三项制度的自觉性。加大法治政府宣传力度,进一步深入地开展实施三项制度的学习教育活动,加深执法队员对三项制度的思想认识,保证在日常工作中将三项制度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对执法监督平台的日常录入管理工作,明确平台录入维护人员,将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保证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推动执法文书规范化工作。按照市城管委下发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要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和使用做到规范文明执法。

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012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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