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提高停车泊位利用效率,进一步改善出行环境,规范停车秩序,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2025年6月25日零时起,红桥区域内道路停车泊位管理企业由天津市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天津市红桥数智科技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道路停车泊位设置、区域类型保持不变,现行收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相关文件要求保持不变。区城市管理委加强行业监管,会同各相关部门监督指导管理企业,规范停车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做好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
特此告知。
天津市红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