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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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23年度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红桥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12-25 09:54

一、持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基础

一是全面梳理资产底数,全力做好国有资产动态监管。落实资产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产权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将各类资产分类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信息的全面、真实准确。认真做好存量资产信息统计系统填报工作,对国有存量资产持续开展摸底排查,梳理出符合盘活条件的存量资产,为开展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

二是探索建立共享共用机制,提高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与预决算管理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配置资产,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报审核机制,注重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使用、处置的统筹管理,探索建立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依托现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研究制定公物仓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线上公物仓操作平台,加大资产调剂使用力度,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

三是持续把握变动情况,做好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全面梳理监管企业国有产权分布及变动情况,对监管企业2023年度产权管理机构设置、产权变动、实缴出资等情况进行进一步梳理分析,从2023年产权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产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内部培训等相关方面,全面梳理国资系统企业落实产权管理制度情况,促进企业持续提升产权管理工作水平。扎实开展监管企业产权登记数据的补录工作,通过线下会议方式,现场指导企业做好本次补录工作,确保新系统产权登记信息填报完整,数据准确。

二、持续健全完善监管机制,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提高管理水平。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资金管理并重,积极组织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做好制度建设和资产报告工作,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机制,在资产管理岗位设置、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重大事项、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涉及产管理事项的指导和监督,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是加强融资平台公司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做好融资平台压降工作,推动红保公司、城投公司、治达安居公司的市场化转型,依托智慧国资监管平台加强对企业债务风险动态监测,督促企业录入融资债务情况,根据还款到期时间对企业做出预警提示加强平台管控,加强对企业还款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长效机制,组织融资平台公司按照化债方案分年度进行财务调整,通过核销核减的方式消化存量经营性债务。

三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抓好督促检查。研究制定《红桥区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建立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内审工作体系,完善企业内审制度、机构和人员配置。制定《红桥区政府国资委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对投资西站南城更运营公司、区国投公司增资、聚合宏程公司减资、投资设立智融数创公司等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组织企业成立合规委员会,明确合规管理员,填报合规管控三清单,在重大决策和重要流程中嵌入合规审查环节,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方面的实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企业运营能力

一是着力盘活存量,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持续推动存量资产盘活,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充分挖掘监管企业存量资产价值,按照《红桥区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土地房产盘活专项行动方案》,积极推动各监管企业开展闲置土地房产盘活专项工作,深入研读盘活政策,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适用条款,督促企业完善闲置房产土地信息,梳理适用盘活政策的房产名录,积极对接市规划资源局沟通政策落地路径,进一步加快盘活进度。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不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持续推动低效无效企业出清,全面梳理低效无效企业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出清工作推动会。进一步引导监管企业围绕主责主业优化资源配置,放大产业协同发展优势,打造产业链与生态圈,推动各监管企业按照管理办法,结合企业实际,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转型升级需要,核定主责主业,加快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核心功能。

四、持续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

积极组织开展年度红桥区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实地开展现场调研并做好数据统计,依现状实事求是认定地类,保证调查成果客观、真实和准确,为我区科学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加强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的学习宣贯,加强土地供应审查审核,严格落实相关规范标准,确保土地权属清晰,依法依规供应土地。积极推动存量土地资产盘活和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营造高效可持续利用土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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