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从财政实际工作出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突出抓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紧盯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财政执法工作收获新成效。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不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执行效能,积极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执法责任体系
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始终把规范行政执法贯穿于全年工作之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把行政执法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以服务财政局行政执法发展大局为出发点,完善局内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共配备12名行政执法人员,申请设立公职律师1名,执法队伍趋于年轻化、专业化。通过组织业务培训、法治工作培训会议、线上答题等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组织干部积极参加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考试,切实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完善执法岗位。注重执法人员科室分布,根据财政业务行政执法岗位需求,合理分配执法人员,确保所有业务科室均有执法力量支持,配合日常工作开展,把依法行政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执法人员坚持做到执证上岗,亮证执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全局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加强组织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积极落实领导干集体学法制度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形式,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和常规化。二是监督执法人员积极参与培训。按照区司法局的总体部署,指派专人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维护及对本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明确各职能科室的行政检查执法内容,将行政执法检查作为科室常态化工作。
2024年度,我局聘请郭文倩律师担任常任法律顾问,负责对重大执行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全局执法人员、管理员、法制审核员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线上培训率和执法考试参加率均达到100%。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加强财会监督,切实维护财经秩序
认真落实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十二届市委财经委员会第五次、第六次(扩大)会议精神,区委财经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坚决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及天津市实施方案,制定我区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推动贯通协调、提升监督效能,将财会监督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财政暂付款清理等重点工作同谋划、同安排、同推进,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财经纪律约束,保障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促进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财会监督,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持续推动财政监督执法工作全面实现法治化,成立财会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及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围绕健全协调贯通机制、加大重点领域监督力度、提升大数据运用水平、完善监督结果应用机制等8方面重点任务开展试点工作,加强典型经验、先进做法、工作成效的总结推广和宣传报道,强化示范引领,带动整体提升,充分发挥财会监督在监督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二是强化监督职能,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围绕财经领域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聚焦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地方政府债务监督、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问题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监督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监督检查等5个方面,统筹全区财会监督力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着力解决单位收支不实、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等部门,启动问责程序。坚持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完善制度一体推进,以查促管、以改促治,督促各部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
(二)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4〕13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周密部署,针对红桥区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企业开展了专项核查。
一是整治“无证经营”行为。根据市财政局提供的对比名单与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进行核对,我区共涉及20户已在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企业,通过电话联系完成对天津华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吉喆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0户企业的核查工作,核查结果为:6家机构未能取得联系、1家机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13家机构不从事代理记账工作。之后随机抽取了其中10户企业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营业执照、代理记账业务相关资料和已开具的代理记账发票等。在检查过程中,有4家机构实际办公地点与注册信息不符;4家机构经检查后表明未从事代理记账业务;1家机构明确表示无代理记账业务且正处于注销办理中;1家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但许可证在异地办理,不属于无证经营。实地检查中,被检查机构签署了信用承诺,承诺自觉抵制“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检查中,尚未发现违法违规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二是整治“虚假承诺”行为。经与区有关部门沟通,我区不涉及代理记账机构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情形。
下一步,将积极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与区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登记注册信息,及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将相关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至财政部门,锁定“有照无证”代理记账机构,方便开展实地检查。将代理记账行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与财会监督有机结合,建立完善、精准、有效的监管机制。对于纳入监管范围的代理记账机构,加强对其承诺内容、资格条件、执业质量等方面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格处理,确保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加大对被检查单位后期的政策宣传并实时跟踪,重点对后续有意愿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进行业务指导,一次性告知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结果,确保整治工作持续推进。
四、全面贯彻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一是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布执法人员信息,方便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通过文字方式对执法程序、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重大执法案件严格实行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
五、存在的问题
2024年区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干部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有所不足。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因业务工作专业性较强,法治宣传活动较为单一,以财政政策宣传和开展业务培训为主。三是财政法治力量较为薄弱,随着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越来越高,法律专业人员配备有所不足。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5年,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好区委、区政府的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方式。利用重大节日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持续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法治氛围培育,聚焦财政体制改革热点问题,积极打造财政普法特色亮点。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不断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法律法规和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各项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财政执法队伍。三是推动部门协作,强化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构建。借助财审联动、巡察联动,通过与审计、纪检巡察部门协调统一检查计划、有效融合监督内容、相互利用检查结果、定期组织信息交流,减少工作重叠,及时弥补管理漏洞,构建三位一体的监督机制。四是聚焦主要矛盾,围绕重大政策、重点领域、重要资金开展专项监督。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为核心,抓实财政监督;以确保民生资金阳光运行及单位预决算公开为核心,抓实预算单位的资金监管;以维护社会信用为核心,抓实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