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党发〔2019〕25 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津财绩效〔2020〕10 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绩效〔2020〕12 号)、红桥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桥区区级财政项目支出财政绩效评价内部操作细则》的通知(红桥财政发〔2023〕30 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会协〔2016〕10 号),我们接受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以下简称:红桥区财政局)委托,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对天津市红桥区科学技术局 2021 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奖励资金及评审服务费项目绩效情况实施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为 87 分,综合评价结论为“良”。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