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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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16:5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和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我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公布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红桥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扎实做好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及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财政监督检查情况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全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内部协调联动,及时有效回应群众诉求,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化、办理标准化,持续提升工作质效。2025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单位及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工作准则,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根据最新要求及时修订《红桥区财政局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办法》,进一步完善审查、校对和保密相关流程,确保信息发布规范。强化信息风险排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不实信息上网发布。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及时更新机构信息,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加强平台建设和维护,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同时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宣传作用,积极运营“红桥财政”微信公众号,宣传财政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全年发布信息155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日常工作的全过程。结合我局工作职责,提前梳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规范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工作能力。明确专人负责配合区政府做好平台日常信息发布和维护,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合规合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44.5523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创新招法有待进一步增加。二是运用各类平台开展政策宣传、文件解读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群众知晓度仍需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其他部门先进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丰富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持续在公开信息的质与量、深与广上下功夫,围绕财政重点工作和群众关注热点,强化政策法规解读,不断提升宣传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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