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突出政治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等方面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6次;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运用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会、“天津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重点内容,全面加强理论武装,教育引导全体干部提高法治思维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效。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节能领域、粮食流通领域、信用信息检查领域、价格监测领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7次,执法权责事项(不含非主动履职职权)履职率100%,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内容、依据和随机抽取事项等,依法通过文字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明确执法人员和审核人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及时上传并有效公开,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围绕任意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等问题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三)深入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中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日常法治宣传与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世界粮食日、国家宪法日、节能宣传周等重大节点法治宣传相结合的法治宣传机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园区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知晓度和覆盖面。
(四)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我市2024年度民营经济工作要点,通过政策宣讲会、企业家座谈会、政银企对接会等形式加强“民营17条”和“民营29条”的宣传,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细,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红桥区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畅通投诉和处理回应渠道,及时处理回应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的投诉,对发现的隐性壁垒及时整改处理。积极参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提升市场准入能力,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持续激发区域内生动力,为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扎实开展“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以定期走访、针对性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宣讲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详细解读系列惠企政策措施,深入企业了解经营发展情况,倾听企业意见建议,用心用力用情回应企业关切,多措并举解决企业问题,推进项目加快建设,帮助企业提升生产经营能力,精准把握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难题和诉求。
(五)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职责。一是党组书记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制定印发《红桥区服务推动京津同城化发展工作方案》,一体推进载体建设和产业导入,有效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区内重点项目建设。二是认真做好“十五五”规划前期工作。广泛征集“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选题,科学谋划“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目录,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三查一防”和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6次,组织粮食流通企业“一对一”培训3次,出动20余人次开展定期巡查、执法监督。组织召开全区涉粮领域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系统思维和法治思维,谋深做实法治工作,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高质量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法治观念,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首要任务,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将法治工作要点“硬指标”落实到具体科室、具体人员,为法治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二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队伍建设,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参与并督促完成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2024年度学法考试,培训完成率、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三是持续加强法治学习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本地区本系统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挥“身边事”“案中人”警示、震慑、教育作用。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在深化警示教育上重遏制、常震慑,使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规划两纲要”学习不够全面、领会不够深刻,系统化专业化学习还不到位,法治思维仍有短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还需强化。
(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还存在短板。部分干部对法治建设重视程度不足,日常工作与法治工作结合不紧密,普法用法效果仍需加强。执法监督力量薄弱,部分干部法治能力不足,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武器解决矛盾、化解难题。
四、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2025年,我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一是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紧密结合发改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类执法培训,引导全体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决策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切实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025年2月5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