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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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天津市天骄高级中学高中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25 15:29


天津市天骄高级中学:

你校《天津市天骄高级中学调整学费和住宿费的申请》收悉。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我市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发改价费〔201860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自2025秋季学期招收新生起,天津市天骄高级中学高中学费最高限价每生每学年30000,住宿费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学校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本校收费标准上限的范围内,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对同一年级的学生应执行相同的收费标准。

二、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学校不得擅自提高学费、住宿费标准,违者按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查处。

三、上述策自2025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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