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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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3-01 09:55


天津市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将天津市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津市红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做好重点领域政务主动公开,强化政策发布解读,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推进公开平台建设,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时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我区高质量法治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政务主动公开

2021年,我委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我区“十四五”规划、专项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年度)等区级规划;依法、准确、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扶持政策、惠企政策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利用“信用红桥”网站主动公开我区社会信用信息;落实财政部新修订出台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年度预、决算情况;增强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透明度,及时发布我区投资的重点方向等信息;定期公布粮食管理和农产品市场价格等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畅通企业和群众参与规划制定的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条。

(二)提高依申请公开质量

    2021年,我委各部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对依申请答复的把关,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健全接件、办件、审件、核准等工作流程,确保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同时,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务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告知主动公开渠道,减少对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申请事项,加强会商协调,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全年共答复依申请公开3条,无复议。

(三)加强政务公开基础建设

2021年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机构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对各业务科室人员的的培训和宣传,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权限和工作重点,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定期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在政务公开方面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公开效率有待加强;二是公开范围界定不严,没有做到分类细化。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将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定期开展集中培训,加强安全保密管理,加强公文和档案分类管理,提高全体干部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和处理依申请公开水平,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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