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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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红桥区金融工作局 发布时间:2022-02-14 11:16

红桥区金融工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红桥区金融工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紧密围绕金融工作职能,坚持按照区政府要求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了本单位的基本信息、主要职责、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信息,以及《红桥区金融工作局信息公开指南》。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为公众提供各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未经第三方同意擅自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等方面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能够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但是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公开条目还不够多、对企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等问题。

新的一年,我局将在以下方面继续改进: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将涉及金融发展的政策、信息、公告等内容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三是努力提高主动公开意识,针对企业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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