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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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红桥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红桥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1-03-16 13:5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要求,确保2020年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结合红桥区教育系统实际,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显著增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的能力明显提高,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扎实推进,有力推动了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进程。现将2020年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区教育局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保障,科学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区教育局在去年区机构改革的基础上,优化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设立教育法制科,其职能为贯彻落实依法治教工作要求,负责指导学校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负责区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本部及所属学校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涉法涉诉问题的协调处理与指导;牵头负责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等。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教育局强化对培训机构和社会举办的托育机构的监管,按照巡查发现、归口分派及查处要求,定期对区域范围内的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进行实地摸排,动态掌握机构的消防、办学场地、人员聘用等具体信息,开展长效治理。定期公布具备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名单和不诚信机构名单,建立“文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对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实施联合惩戒。

2.重视法律顾问服务。委托天津市大亚律师事务所为局机关和所属基层教育单位提供法律服务,明确规定法律顾问服务学校的职责。律所通过“专人负责”的服务模式,安排相应律师与各学校对接,通过列席会议、提供法律咨询、普法专题讲座等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特别是在合同审查和行政诉讼等方面,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优势,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办学。

(二)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任务要求,全面提升教育系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

1.按照天津市和市教委“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在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使教育系统深入了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深刻领会讲话中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宪法日教育仪式和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不断提高教育系统的宪法意识。

3.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环保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结合教育实际和需要,大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法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教育系统践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做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5.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与熏陶作用。

6.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健全守法信用记录,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三)切实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

全面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统筹规划各学段法治教育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实施路径,深入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系统化、规范化。在中小学开设道德与法治课,发挥法治教育的课堂主渠道作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将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使青少年理解法治的道德底蕴,尊崇公序良俗,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平等意识、诚信观念和契约精神。以宪法教育和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将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科学安排教育内容、教育重点和方法途径,坚持采取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等方式,切实提高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天津市中小学法治教育品牌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坚持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注重发挥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和网络文化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整合各部门和社会的法治教育资源,积极推动建立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和家庭协调配合开展法治教育的机制,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良好格局。

(四)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学校依法治教

大力推进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教示范校创建活动,根据市教委“确保本市各级各类学校2020年全面达到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今年10月启动新一轮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区教育局下发工作文件,完善标准体系,引领学校有序推进创建。依法治校创建提升了学校的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能力与水平,校长和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学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有力推动了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制定并公布教育行政部门权责清单。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完成学校章程建设,发挥章程在学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健全校内民主管理体制,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权益保护和救济机制。

(五)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推进以干部和教师为重点的学法机制,将法律法规学习纳入教育局、学校两级法治理论的学习,切实增强干部、教师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观念。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他教育行政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将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教育工作者的法治素养。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法治教育活动。宪法教育与校班会课相结合,注重活动设计的开放性,凸显学科育人功能,通过案例分析、文本解读等,指导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及生活运用。借助网络、微信,组织区未成年人保护安全法治知识竞赛,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能力,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依法化解教育领域矛盾纠纷

1.进一步优化信访工作。及时受理“8890”市民服务热线转送工单,主要反映入学入园、学业负担、噪音扰民、师德师风、转园转学等问题,送工单先行联系率高达100%、按时办结率、实际解决率90%、市民满意率91%。区教育局逐步完善信访流程和机制,对具体的调查处理流程等进行了细化和落实,进一步完善了信访流程和机制。加大对基层学校信访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的合力作用,在解决家校矛盾纠纷方面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为规范信访工作、提升信访工作实效打下基础。

2.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做好市民服务热线、来电来访投诉等,持续跟踪信访满意率,争取得到信访人的认可与理解,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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