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红桥区教育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
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评估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确保公众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质量与效果,根据《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就《红桥区教育督导责任区责任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红桥政发〔2018〕29号)开展评估,并就上述文件的内容质量、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征询意见时间截至2023年11月23日
联系人:督导科 电话:86513017
地址:红桥区植物园东里育苗路2号
邮编:300131
红桥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4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