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红桥区教育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天津建设规划(2021-2025年)》《天津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教育兴区”发展举措,推进依法治教和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落实教育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和谐健康发展。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工作基本情况
2024年以来,红桥区教育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8人次,组织行政执法检查104次,实施行政处罚(简易程序)2次,执法履职率达100%。2024年,红桥区教育局作出执法决定的案件无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
红桥区教育局党委高度重视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按照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直接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2024年,党委会及中心组全年累计学习传达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共计5次,深刻领会和把握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增强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切实加强对教育行政执法领域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红桥区教育局聚焦高素质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参与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 扎实开展局机关行政执法培训网络学习和公共法律知识线上考试,确保培训全员参与、考试全员达标。与区司法局合作开展新增执法人员考试和制证工作,为红桥教育系统新增8名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在持续壮大教育执法队伍同时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完善监管措施,提高执法效能
红桥区教育局注重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19项权责清单,执法履职率达100%。根据《天津市红桥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有序开展2024年度教育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年度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认领并更新检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2024年10月,由区教育局牵头,联合市场、人社、卫健等8部门,对八十九中学、红桥区中心小学等6所学校进行监管部门和部门联合抽查,按时完成网上结果回填与公示,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降低执法成本并提高监管效能。
(四)强化排查整治,规范校外培训
红桥区教育局严格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工作要求,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杜绝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问题,发现问题两项,分别为教育联合执法机制尚不完善和执法人员配置不足,目前正在积极整改、持续完善。积极发挥“双减”机制协调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由区“双减”办制定《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牵头组织开展了4轮联合执法检查,出动检查人员2400余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200余家次,并对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了全覆盖的安全专项排查,及时督促整改排查发现的问题,推动全区校外培训机构诚信、自律、合规经营。
三、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服务型执法有待加强
部分执法人员片面关注执法的监管作用,对于行政执法对象的服务意识有所欠缺,对服务型执法理念的学习贯彻有待提高。
(二)校外培训监管领域执法人员较少
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是教育行政执法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同时经常需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合作开展执法工作。目前区教育局没有专门的校外培训监管领域执法队伍,联合执法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需要进一步壮大。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全力打造服务型执法队伍
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加强服务型执法队伍建设。与区司法局等部门合作,邀请专业人士围绕“法律法规解读”、“依法行政与执法程序”、“执法案例分析与研讨”、“服务型执法”等主题,采用线下讲座和线上课程相结合方式为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用法治思维解决分析问题的能力,宣传贯彻服务型执法理念,持续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
(二)进一步健全教育联合执法机制
针对多种类型教培机构监管需要,协调市场、人社、文旅、体育、科技等部门,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优势,完善跨部门执法机制建设,促进教育领域市场主体诚信、自律、规范经营。
(三)扎实落实普法责任制
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区分不同执法对象,从法律规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给予相应讲解,争取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
红桥区教育局将巩固现有成果,持续完善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行政执法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将服务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不断优化行政执法质量,为红桥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