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处罚事由 |
违反依据 |
处罚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
行政处罚结果 |
天津市红桥区未来车间科技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绕过资金监管平台超额收费且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行政处罚案件 |
津红教罚字〔2025〕第1号 |
天津市红桥区未来车间科技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天津市红桥区未来车间科技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未通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进行收费且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违规行为 |
《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第四条第十一项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 |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
2025-02- 11 |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