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桥区教育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共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继续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全局干部学习、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后简称《条例》),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建立健全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联络员网络,在原有的基础上调整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完成;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使政务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整体同步推进。截至2016年底,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们按照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6条,其中法规公文类61条,约占6.13%;工作动态类935条,约占93.87%。
我们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信息,努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和公平合理的管理环境。主动公开了小升初和中考相关政策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采取网上公开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工作第一平台的作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全年共收到1件次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信函申请,并已按时公开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单位和个人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未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2016年只有一次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社会公众对教育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
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及时快速更新难度较大。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由于办公室人手较少,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只有两名兼职人员,有些重要信息就很难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
(二)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频率需进一步增加,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信息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技术性要求高,信息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存在的问题,2017年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梳理信息,做好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达到政府要求。
(二)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三)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与社会和公众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流和沟通渠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红桥区教育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进一步完善网上申请和网上办事等功能,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努力达到预期效果。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有效、顺利实施。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增强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公开效率和质量。特别是进一步简化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并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红桥区教育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9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97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53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3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9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0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0
|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tjzfxx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桥区教育局联系 (地址:红桥区育苗路2号,邮编:300131,电话:26372001,电子邮箱:jiaoyujubgsxx@126.com)。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