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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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14:56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

2025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目标,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实施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辖区街道和社区的设立、命名、变更上报工作。配合市民政局做好行政区划界限勘定和管理工作。

(五)老龄工作职责,强化其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

(六)落实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区慈善协会开展工作。

(七)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儿童收养政策,加强政策宣传,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做好殡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和服务。

(八)负责社会组织登记、注销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管理社会组织依照章程开展活动,查处违规违法行为。配合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九)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管理、指导、监督。

(十)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

(十三)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内设4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12.6038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00万元、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20.20756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3.350400万元、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0000万元、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81.57671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0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4967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0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0000万元、预备费0.000000万元、其他支出71.0204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0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0000万元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收支总预算22,562.811410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22,562.81141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356.15714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20.207569万元,占0.53%;一般公共预算22,412.603841万元,占99.33%政府性基金预算30.000000万元,占0.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000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0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22,488.44424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430.524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53.453441万元,占2.02%;项目支出22,034.990800万元,占97.9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2,488.44424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430.174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412.6038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45.840400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488.44424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430.17430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83.350400万元、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0000万元、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81.57671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0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4967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0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0000万元、预备费0.000000万元、其他支出71.0204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0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000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417.42384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752.73381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83.350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883.35040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其中:

“社会工作事务(款)”1,883.3504万元,包括:“专项业务(项)”1,883.350400万元,主要用于:旧楼提升改造专项1,537.300000社区专项346.0504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81.576717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634.73067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其中:

“民政管理事务(款)”449.96326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385.963269万元,主要用于:所属民政管理行政单位人员和公用等基本支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3.0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调整专项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41.000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19.000000万元,婚姻殡葬工作经费23.000000万元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184.993448万元,包括:“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4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代管事业离退休人员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9956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9978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福利(款)”663.320000万元,包括:“儿童福利(项)”25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福利支出“老年福利(项)”259.820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百岁老人营养补助及居家养老护理补贴“养老服务(项)”153.5000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业专项支出

“残疾人事业(款)”1,719.000000万元,包括:“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1,719.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最低生活保障(款)”14,350.300000万元,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14,350.300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临时救助(款)”1,797.300000万元,包括:“临时救助支出(项)”1,792.300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5.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支出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860.000000万元,包括:“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86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其他生活救助(款)”456.700000万元,包括:“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456.700000万元,主要用于:我区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专项102.600000万元,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服务支出325.000000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2.49672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1.3535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2.496724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18.74727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74945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0.000000万元,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支出标准编制预算其中:

“重要商品储备(款)”30.000000万元,包括:“肉类储备(项)”30.000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无收入老年居民副食补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3.453441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33.19447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厉行节约,基本支出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389.239667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项)”68.504400万元、“津贴补贴(项)”82.156500万元、“奖金(项)”47.4027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9.99563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项)”14.9978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18.74727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项)”3.74945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0.374945万元、“住房公积金(项)”90.26535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20.000000万元、“退休费(项)”12.033600万元、“奖励金(项)”0.012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1.000000万元。

公用经费64.213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项)”1.016000万元、“印刷费(项)”0.400000万元、“手续费(项)”0.300000万元、“水费(项)”0.500000万元、“电费(项)”2.300000万元、“邮电费(项)”2.400000万元、“取暖费(项)”10.600000万元、“物业管理费(项)”15.120000万元、“差旅费(项)”0.300000万元、“维修(护)费(项)”0.960000万元、“培训费(项)”0.224000万元、“工会经费(项)”2.924574万元、“福利费(项)”13.957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项)”13.21200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0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0204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77.44049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二)具体情况。

1“其他支出(71.0204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77.44049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其中: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71.020400万元,包括:“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71.0204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业及儿童福利类专项资金。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持平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

(二)具体情况。

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4.213774万元,包括:“办公费”1.016000万元、“印刷费”0.400000万元、“手续费”0.300000万元、“水费”0.500000万元、“电费”2.300000万元、“邮电费”2.400000万元、“取暖费”10.600000万元、“物业管理费”15.120000万元、“差旅费”0.300000万元、“维修(护)费”0.960000万元、“培训费”0.224000万元、“工会经费”2.924574万元、“福利费”13.9572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212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10.00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0.000000万元。主要项目是:生活困难群体救助保险项目210.00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6个,涉及预算金额22,034.9908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本级)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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