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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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落实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16 14:59


针对监督检查反馈出的问题,红桥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面开展整改工作,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全面深入抓好整改落实,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条条要整改、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将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和扶贫助困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纳入局党组学习计划并定期组织专题学习,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民生领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同时,加强业务科室学习,把贯彻领会总书记批示指示精神与开展民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制定社会救助领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方案,根据防疫政策调整,逐步实施。聘请各级政策辅导员,采取“课本+订单”和“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全覆盖培训。特别是注重将政治理论、廉政教育与业务培训相结合。通过培训,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得到显著提升。

同时,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畅通区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材料,推广社会救助微信扫码“直通车”申请渠道,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制定了《红桥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操作规程》和《红桥区社会救助事中事后监管暂行管理办法》相关制度,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委托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区民政局成立业务指导组,下派各街进行指导,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让困难群众的急难愁盼“提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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