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贯彻实施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就业、失业情况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上报应对预案。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
(四)宣传和贯彻执行养老和工伤、失业保险政策和标准,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做好工龄审定、退休审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
(五)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调控,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六)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要求,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七)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承办区政府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和区政府任免领导人员的有关事项。
(八)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构建区域和谐劳动关系,依法查处劳动维权案件。
(十)负责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工作,加强区域间人才交流协作。
(十一)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内设7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40.508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00万元、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78.94526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0000万元、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7.3166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0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43776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50.80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0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0000万元、预备费0.000000万元、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0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0000万元。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收支总预算7,619.453293万元。
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7,619.45329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331.7430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民生”项目支出。其中:上年结转结余378.945266万元,占4.97%;一般公共预算7,240.508027万元,占95.03%;政府性基金预算0.000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000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0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
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7,443.55443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55.84419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民生”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20.277984万元,占11.02%;项目支出6,623.276455万元,占88.9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
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7,441.50243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61.352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民生”项目支出。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240.5080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200.994412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441.50243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61.352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民生”项目支出。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0000万元、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5.2646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0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5.43776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50.80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0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0000万元、预备费0.000000万元、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0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0000万元。
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41.50243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61.35201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民生”项目支出。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345.26467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12.85541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保民生”项目支出。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1,139.755494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681.9127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457.84279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90.8755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60.58368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30.29184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就业补助(款)”6,114.633665万元,包括:“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项)”86.14886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服务支出;“职业培训补贴(项)”206.0000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支出;“社会保险补贴(项)”3,350.29067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补贴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项)”1,502.17040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就业见习补贴(项)”735.29500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见习补贴支出;“求职和创业补贴(项)”3.450000万元,主要用于:求职和创业补贴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231.278720万元,主要用于:房租、一次性补贴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45.43776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2.3034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减少了“卫生健康支出”,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45.43776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37.86480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57296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3、“农林水支出(类)”50.8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0.8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支出,其中: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50.8万元,包括:“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项)”50.80000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支出。
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8.22598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55.8993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人员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760.677184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项)”135.921600万元、“津贴补贴(项)”168.071300万元、“奖金(项)”97.1348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60.5836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项)”30.29184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37.8648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项)”7.5729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0.757296万元、“住房公积金(项)”182.13518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20.000000万元、“退休费(项)”19.331724万元、“奖励金(项)”0.012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1.000000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1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非必要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0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1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非必要支出。
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7.5488万元,包括:“办公费”5.550000万元、“印刷费”0.500000万元、“手续费”0.150000万元、“邮电费”1.952000万元、“差旅费”1.400000万元、“维修(护)费”2.500000万元、“会议费”0.100000万元、“培训费”0.10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00000万元、“工会经费”5.896800万元、“福利费”13.140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160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00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主要项目是:更换设备项目15.00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3个,涉及预算金额6,623.27645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天津市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