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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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区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01-26 10:15

红桥区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事务中心(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的法律法规。2024年以来,结合职责职能,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规范性、透明性。现将执法工作报告如下:

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增强劳动保障领域监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同志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严格办事程序。1.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过程中,严格遵循程序,做到事前告知和事后检查结果公示,行政处罚及时在信用平台进行双公示。2.在各项检查中推行执法记录仪摄录,健全了执法行为全过程记录制度。3.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同时承担监督考核职责,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责任追究、人员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践行服务为民理念,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对来电来访者主动热情服务,把每一位来访人员都当成亲人看待,耐心询问诉求、详细认真讲解,增强群众满意度。人社监察事务中心受理劳动保障来电来访举报投诉咨询1.24万余人次;接到举报投诉、上级转办督办、12345热线等各类线索共2454起,其中12345热线1670件;劳动保障监察立案99件,均按期处理。

开展天津市工程建设领域“安薪行动”,充分发挥区级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专项工作机制协调作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到位,实地检查工地160次,发放宣传材料1170余份。区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联动,召开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调会41次,约谈相关方63次,召集全区各项目召开迎接国务院考核部署与培训会8次,参会人数150余人。6月以来,全力做好准备迎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国务院督导组考核,召开3次区级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专项工作机制会议暨国务院考核迎检部署会,对在建项目开展根治欠薪地毯式自查排查20余轮,发现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圆满完成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任务。

按照《全市人社系统持续深化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红桥区人社系统持续深化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聚焦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深入自查,认真梳理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当前随着劳动者法律意识提升,投诉案件范围越来越广,各类违法行为日益复杂多样,前期一些执法仅针对投诉人具体投诉内容开展行政执法,未对企业开展全面劳动保障监督检查,执法覆盖面和精准度有待进一步提升。自查后及时制定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在工作中深化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执法精准度,同时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加强执法力度,对有劳动违法投诉企业开展全面劳动监察,全面指导企业合规用工,扩大执法覆盖面,全面查处劳动违法行为,促进劳动市场和谐发展。

今年,我局根据案件进度情况适时将有关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上传至平台,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和规范平台的使用和管理,积极配合我区完善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我局大力加强执法队伍业务知识培训,积极开展科室业务分析会、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学习、典型执法案例分析会共计14次,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市人社局和区司法局等部门组织的法律业务线下培训和考试,线上参加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执法培训与考试。今年,我局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新增3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深入落实部门间要案会商机制,深化部门间协调沟通,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实行部门间联合作战,依法高效推动行政执法工作,力求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工作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红桥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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