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依规查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市场监管,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依法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负责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六)组织开展商品制假售假和相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负责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推动经营者自律。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者维权工作。
(七)负责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落实国家质量发展纲要和本市质量发展规划,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依法查处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管理,负责缺陷产品召回,监督管理防伪产品。承担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节能责任制度,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对特种设备一般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协调联动机制、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重大信息直报制度。负责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样和检验检测,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和餐饮、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用农产品、粮食(含食用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食盐生产及经营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药品零售、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及使用的许可、检查和处罚工作,落实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协调联动机制、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重大信息直报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检验,组织开展本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做好重大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监督管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指导和监督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好商品条码管理。负责全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依法对各类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十五)落实知识产权制度,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专利强制许可等,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做好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
(十六)负责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对违反价格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处理价格举报、投诉。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十七)负责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培训和演练,做好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 16个职能科室;下辖2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2.天津市红桥区计量检定所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0.718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00万元、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5.00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3.0000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56.718569万元、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0000万元、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7.45844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0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4.34152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0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0000万元、预备费0.000000万元、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0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0000万元。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5,288.718534万元。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5,288.71853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14.714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其中:上年结转结余103.000000万元,占1.95%;一般公共预算5,140.718534万元,占97.20%;政府性基金预算0.000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000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0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5.000000万元,占0.85%;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5,288.51853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14.914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其中:基本支出5,156.869634万元,占97.51%;项目支出131.648900万元,占2.4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140.71853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22.514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0.7185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0.000000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40.71853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22.514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4.418569万元、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000000万元、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2.95844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0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3.34152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0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0000万元、预备费0.000000万元、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0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0000万元。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40.71853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22.51425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
(二)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314.418569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609.76343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其中: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4,314.418569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3,911.6756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运行开支;“质量安全监管(项)”30.200000万元,主要用于:质量监督抽检;“事业运行(项)”321.0940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51.448900万元,主要用于:“两品一械”抽检及证照文本印制。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52.958445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1.99182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552.958445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68.6389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开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4.31948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业年金开支。
3、“卫生健康支出(类)”273.3415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0.759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73.3415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214.7108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项)”15.68851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2.94216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59.069634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04.16315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下降。其中:
人员经费4,576.671044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项)”818.857200万元、“津贴补贴(项)”1,013.148700万元、“奖金(项)”553.479600万元、“绩效工资(项)”83.55912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368.63896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项)”184.3194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230.3993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项)”42.9421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5.392413万元、“住房公积金(项)”1,126.2316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40.000000万元、“退休费(项)”104.594400万元、“奖励金(项)”0.108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5.000000万元。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9.82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02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安排公务接待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9.8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9.8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车保有量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2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0.02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安排公务接待经费。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75.542462万元,包括:“办公费”37.500000万元、“印刷费”1.000000万元、“手续费”0.750000万元、“水费”3.600000万元、“电费”32.400000万元、“邮电费”16.784000万元、“取暖费”24.931240万元、“物业管理费”4.080000万元、“差旅费”6.000000万元、“维修(护)费”15.000000万元、“租赁费”0.010000万元、“会议费”0.010000万元、“培训费”0.01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10000万元、“劳务费”0.500000万元、“工会经费”35.501222万元、“福利费”134.838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800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1.708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0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00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主要项目是:采购复印纸项目4.00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2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无。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金额131.6489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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