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
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根据《红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我局对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一)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1.围绕京津冀同城商务区建设,持续优化企业注册登记服务,落实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为经营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登记服务。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变更、注销业务的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时效。
2.加强对市场监管所窗口建设和业务指导。大力推进审批服务窗口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优化规范窗口服务,提升服务效能。在政务服务大厅、各市场监管所窗口放置办事服务指南,制作提示告知单,列明所需材料,避免群众重复跑。加强对市场监管所前台业务指导,共刊发《登记注册交流指导专刊》18期。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3.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加强分级分类结果应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红桥区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抽查计划;同时制定了我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对外公示。截至12月底,全区共对涉及的1175户检查对象完成检查、部门联合检查对涉及的171户检查对象完成检查。
4.按照“年报+”服务的要求细化服务措施,加大力度拓宽渠道宣传惠企政策和年报便利化政策,制作“年报一图读懂”,发布在我局微信公众号;发送年报提示短信27102条,提示企业提高防骗意识。
(三)强化食品、药品重点领域监管
5.推进食品安全治理,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成立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将食品安全监管计划列入红桥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该工作经验被评为全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优秀案例。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制定出台三书一函、违法犯罪信息共享机制等11套文件,强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检查经营单位753家次,立案查处8件。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监督检查酒类经营主体1577户,立案查处6件。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畜禽产品销售者430户次,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874户次,检查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78个次,立案查处6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件。全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召开校外配餐企业行政约谈会,对校外配餐单位开展驻厂式检查。
6.抓好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组织区医保局、检察院对辖区重点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开展联合检查。联合天津市女子戒毒所对药品经营单位开展禁毒相关知识宣讲会。组织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推动家庭过期药品有效处置,持续建立健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长效机制,制定《红桥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制度》,联合城管、街道等部门,强化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政策宣传对首批回收的1174盒过期药品实施了无害化销毁,有效保障了群众用药安全。组织公安红桥分局、检察院、法院开展行刑衔接工作交流培训会,围绕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有关工作进行交流座谈,对药品监管领域行刑衔接中线索通报、检验鉴定、案件移送等问题进行交流探讨,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畅通工作衔接通道,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部门联动合力,形成对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7.对食品、药品监管建立重点监管对象清单。严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日常监管问题发现率不低于50%,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列明风险隐患及管控措施。建立药品监管对象台账,对重点监管对象台账实施动态监管,强化重点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
8.线上线下联动,开展业务培训。通过业务指导、线上课程、线下培训、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针对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两品一械”监管开展培训。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纳入区委党校处级干部年度培训课程,提升全区各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的思想意识。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开展药品监管基础知识及重点法条解读、案件查办技巧、典型案件分析等执法培训,多轮深入市场监管所,通过实地培训、以查带训、指导办案、录制下发监管实务视频等形式,全面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监管专业化水平。
(四)发挥职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9.持续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印发《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为做好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开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专项整治行动,所有非正常专利申请线索均得到妥善处置,工作效果得到市局处室肯定。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裁决工作,制作《红桥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事指南》及《一图读懂》。
10.组织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假冒专利案件办理。全年组织开展老字号企业商标和驰名商标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以及商标专用权和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专项治理,提升专利行政执法保护力度,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市场秩序。利用OA网络组织法律培训,下发工作指导,有效提升各市场监管所、执法支队一线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
(五)加大互联网领域监管力度,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
11.牵头制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网络监管执法办案,有效提高执法监督水平。截至目前,查处网售药品违法案件5件;查处网售医疗器械违法案件8件;查处网售化妆品违法案件1件,处罚金额0.16万元;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广告案件26件。
12.围绕“激发消费活力”主题,制定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联合红星美凯龙商场举办“激发消费活力,共促消费公平”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对天津闪送之家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现场行政指导,以落实即时配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签订《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承诺书》。做好春季及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出动执法人员约240人次,查获并放飞野生动物鸟类152只。
(六)深入推进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13.结合委广告处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组织开展了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食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户外广告整治行动、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24年寒假及春季开学校园周边违规培训广告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进一步打击违法广告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通过广告监测、执法检查、上级交办、消费者投诉举报等途径,积极发现案源线索,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14.定期召开广告监管培训会议,对执法人员开展《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和《深入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邀请市市场监管委广告监管处的同志为我局执法干部进行现场授课,通过解读法条、案例分析等方式对《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进行深入讲解,带领执法人员学习违法广告典型案例,进一步开拓执法人员的办案思路、提升办案技能。
(七)多措并举维护民生领域市场秩序
15.围绕计量服务民生的主线,对各类在用计量器具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计量器具1741台,立案5起结案5起。通过专项行动,有效化解计量器具潜在安全风险,遏制“缺斤短两”违法行为,营造诚信经营、良好安全的市场环境。出动执法人员490余人次科所联动分别对电动自行车、家用燃气器具、消防产品、等强制性认证产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16.加强检验检测和认证监管。开展检验检测领域和认证活动监督检查,对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消防产品等产品开展CCC认证检查79家次,对自愿性认证活动,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现场见证20家次。开展认证机构“双随机”检查,对11家获证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测机构进行双随机和专项检查4家次。未发现违法行为。
17.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成立2024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局范围内印发方案。目前,全局反法立案3件,结案4件,罚没款2.1万元。
18.加快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程。开展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对2023年确定的企业商业秘密联系点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考核验收。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了15家示范企业。在银泰、正融大厦建立了商业秘密保护基地。
19.加强电动自行车、燃气具、消防产品、成品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利用智慧监管手段,强化“互联网+产品质量监管”。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工作, 制发《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针对电动车销售、维修、改装等情况进行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力度,巩固燃气具产品治理成效。
20.加强对特种设备监管,对重大节日、重点场所及重点专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各市场监管所重点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压力容器等设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部署开展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安全警示教育。持续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城镇燃气、供热锅炉等专项整治行动。对常规监督检查重点单位155家制定检查计划,对重点单位以外的14家使用单位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21.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对辖区内4个菜市场持续坚持每日对全区粮油、鸡蛋等25个品种价格数据采集报送,及时了解价格上涨原因,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726人次,检查户次1363户次,下发提醒告诫函328份,防止恶意串通、哄抬物价行为发生。二是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要求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应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全面实行充电电量单独计量,相关经营者在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标价规定。三是积极开展教育收费交叉检查,研究制定2024年度教育收费交叉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领导工作专班,结合日常监管检查任务开展检查,由和平区市场监管局对我局辖区内51家教育机构随机抽取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各1家开展交叉检查,同时联合区教育局,对2022年秋季开学以来收费情况开展检查,截至目前尚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四是持续开展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制定局工作方案,明确专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方法及步骤,牵头组织召开工作专班工作推动会,结合局内业务登记系统登记的用户名单逐一进行摸底排查摸底,经查辖区内共有53户殡葬用品销售、殡仪服务经营主体。
22.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召开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会议,提升监管干部执法效能。组织全区电动自行车经营和维修单位以及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召开3次专题培训会议;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开展计量和认证业务知识培训5次,参加市场监管委组织的强制性认证监管业务培训2次,发放计量和认证业务指导5期;下发特种设备业务指导11期,组织特种设备业务集中培训12次,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各点位实地指导23次;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实务培训,并对新入职的公务员开展了有关虚假宣传的培训。
(八)加强对街道执法人员业务指导
23.我局严格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按照《天津市街道综合执法暂行办法》要求,于2024年4月28日、10月29日对街道执法人员统一组织业务指导培训。除统一培训外,还面向街道执法人员召开了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业务培训会,对街道执法人员就涉及“无证无照”经营相关业务开展了培训指导;为落实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能,向街道综合执法人员现场讲解药品安全知识、常见违法行为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线上培训考核监管及属地街道“两个责任”包保干部900余人,召开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培训会3场,高效推进我区各街道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各环节工作落实;对街道人员开展特种设备法律培训和宣讲12场次,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执法能力。
(九)全面履职尽责,切实抓好案件查办
24.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点深挖案源线索。持续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案件查办程序,规范工作流程,严把案卷质量。2024年全局共办结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194件(含吊销),罚没款近105万元。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食品安全案件查办工作、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等各类专项治理38项、配合落实专项治理16项。截至目前,查办案件72件,罚没款37.78万,移送公安并立案4件;上报典型案例20件、信息7篇。我局食品安全案件挂牌督办2件,移送公安并立案3件,处罚到人3件。
25.持续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柔性执法与依法处理相结合。2024年至今我局依法共计做出免于行政处罚决定案47件,给予经营者纠错机会,释放经济活力。
26.充分利用行刑衔接机制,强化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同时积极协助局内相关部门办理疑难案件,耐心指导办案人员案件咨询。同时,通过案件会商研讨、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2024年接受执法总队安排专人到我局指导执法办案工作,围绕价格领域开展了专题培训,指导解决价格执法中遇到的难题。河西区局执法支队与我局执法支队共同开展调研座谈,交流探讨典型案件办理上的经验做法。
(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纠纷多元化解
27.促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充分发挥12345热线、12315平台作用。做好全时段值守工作,确保12345热线、12315平台等投诉举报渠道畅通。截至目前,共接转工单15375件,其中12345热线7303件,12315平台7147件,另有925件消费类来电、信函全部录入12315平台,做到投诉举报信息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按时办结、回复率均为100%。
28.积极推动辖区内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ODR企业)的建立。今年以来,已有“物美水木天成店、麦德龙红桥商场、尚骐达手机卖场、鱼酷水游城店、世纪康家医疗、伍家优选电子商务”等共9家主体加入ODR企业机制。通过近3年的努力,全区已有24家经营主体加入ODR企业机制,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产生实际效果。
二、严格规范开展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工作
29.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认真遵循市市场监管委制定的《天津市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通话录音内容作为证据材料的格式,制作发布了《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话录音内容文字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记录。按照《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着装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对全局人员进行统一换装提示。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公开网站公示行政执法决定。严格落实《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市场监管总局42号令的实施意见》事项,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台账,制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并备案。
30.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每季度评查行政处罚案卷,加强执法监督,对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案件及执法检查进行台账式管理。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以案促改,以查提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挥典型案件引领示范作用。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不当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充分利用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准确录入执法数据,不存在“零检查”、“零处罚”现象。通过业务指导、案件核审、案卷评查、台账管理、每月通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严控办案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31.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全部通过2024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培训、考核,取得执法资格,新增执法人员14名,截至目前,共165名持证上岗执法干部。二是将宪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组织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在OA网开办“每日一练”栏目、网络自学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学习,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3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执行民主决策程序,为行政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二是按照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3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加强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决策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要求。
34.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积极推动选聘法律顾问工作,选聘共计5家律所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自2024至今各律所就签订合同合法性审核、重大疑难投诉举报事项回复咨询等法律事务,共提供咨询服务40余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我局现有6名公职律师在岗,承担局案件法制审核、合同审核等工作。
35.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24年以来因举报处理结果、不予立案决定等原因引发的行政复议共95件,均按时进行答复。2024年以来我局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诉讼请求为不履行法定职责、撤销行政行为等内容的行政诉讼案共9件,均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36.广泛开展了法治宣传、以案释法等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等各类宣传节点,结合“法律法规进社区、进企业、进网络、进校园、进商超活动”,开展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在“美丽红桥”“红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我局办理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燃气灶具典型案例。结合特种设备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特种设备安全日”、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系列特种设备安全宣教活动,开展集中宣传7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微信公众号宣传41条,利用微信群组织对使用单位和生产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和法规政策宣贯。组织或参加开展多次现场主题宣传活动,重点对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防电信诈骗、抵制过度包装等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讲解。在国际禁毒日组织各市场监管所在我区大卖场及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等形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
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