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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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29 09:30


根据《红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制度》要求,我局对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

(一)推进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落地,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1.推进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3.0版,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积极推行全程网上办理,为申请人提供更加便利的审批服务。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申请事项,由行政审批干部第一时间予以审核,确保申请提交24小时内得到审核结果。全面落实“网上办、不见面”,截至1222日共为5640 户次企业实行了“网上办、不见面”审批。

2.在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工作中落实好告知承诺制、信用承诺审批和容缺受理制度,坚持特事特办、立等可取,坚决把服务措施落实到位。

3.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提高政策透明度。依法依职责组织编制并公开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明确审批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办理程序、工作时限等内容。充分发挥天津“政务一网通”平台网上办事大厅等网站线上服务优势,核对市场准入行政审批事项基本信息,方便企业查询。

4.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实行标准化审批。继续大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压缩企业登记时间,将企业登记时间压缩至1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多措并举落实好《天津市企业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登记管理办法》,深化企业经营范围标准化自主申报和全程自助办。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全覆盖。推进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一址多照”。实行市场主体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和申报承诺制度。对不涉及前置审批的企业可以“一照多址”,企业在住所(经营场所)以外的本市区域内有多个符合规定的实际经营场所,可申报多址信息,无需设立分支机构。推行网上注销服务专区,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精简企业注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的注销,按照简易程序办理。企业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注销公告,在线办理清算组备案。尊重企业决策,在申请注销登记前允许企业撤销通过公示系统发布的清算组备案和债权人公告。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丢失或损坏,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作废声明。切实简化市场退出程序,完善企业注销流程。通过注销登记工作效率,提升我区年报率。

5.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放宽市场准入。按照非禁即入、非禁即准原则,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要求,对明确列出的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依法平等进入,切实做到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

6.做好政务窗口服务及信息公示。政务服务窗口设置申请材料示范文本,方便申请人填报申请材料通过线上、电话等方式做好“证照分离”改革相关政策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行政许可大厅公示屏上滚动公示市场监管登记材料要求等内容。

(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建立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制定了《红桥区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和培训会议。建立“两库一清单”,明确32个抽查领域,11个牵头部门,涉及41类检查事项。实现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常态化、全覆盖。

(三)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加强信用监管。全面归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落实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制度,我区现存续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为良好的12238户,警示的1949户,失信228户,严重失信160户,依申请对8户企业实施了信用风险分类修复。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立了《红桥区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清单》(第一版),涉及全区19个部门、单位,涵盖964项监管事项。组织召开区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审管联动联席会,对我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明确要求。

(四)发挥职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结合疫情防控开展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对驰名商标、老字号企业商标实施严格保护。抗疫防护用品、食品等重点商品领域,严查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多举措促进专利、商标发展。全面推进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牵头制定了《红桥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加强知识产权宣传,今年以来,全区新增专利授权1210件。全区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711件,万人均发明专利有效量35.41件。各类市场主体拥有有效注册商标8749件。

(五)积极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全力助推疫苗接种工作。

积极适应疫情防控的新形势,印发了《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组织机构、工作内容和任务分工组织全局干部对监管商户开展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宣传工作开展疫苗检查133家次圆满完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疫苗接种阶段性任务。

(六)加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力度

印发了《红桥区市场监管局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方案》,加大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局共办结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03件,罚没款70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因行政处罚行为引发复议、诉讼情形。今年以来,因举报处理结果、不予立案决定等原因引发行政复议9件,行政诉讼3件。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工作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调整梳理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图333项,在红桥政务网公示。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行政执法决定333条。在执法中落实公示制度,统一着装,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送达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告知事项、法律依据、权利义务等。二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阶段实现全过程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全程音像记录,做好证据固定和留存。严格遵守《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规定》,规范执法记录仪的管理使用,在处理投诉、举报、日常监督检查、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全过程记录执法过程。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法制审核内容及法制审核意见,以及违反制度责任等内容。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台账,制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并备案。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定期评查行政处罚案卷,每月进行案件督办,加强执法监督,对一般程序、简易程序案件及执法检查进行台账式管理,通过对案件号的管理掌握行政处罚案件、责令改正、案件线索移送等总体情况。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检查,以案促改,以查提效,坚持以问题导向,发挥典型案件引领示范作用。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未发生因违法执法或不当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事件。充分利用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准确录入执法数据,不存在“零检查”、“零处罚”现象。通过业务指导、案件核审、案卷评查、台账管理、每月通报等方式,加强执法监督,严控办案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三)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制度,执法人员全部通过公共法律和专业法律培训、考核,取得执法资格。二是将宪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通过组织法律业务知识培训、在OA网开办学法栏目、观看法律教学视频、网络自学等方式,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学习,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健全工作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决策程序行政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了保障。二是按照要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食品安全及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等工作开展情况,并配合开展实地调研工作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纳入党委议事清单的事项,一律经党委会进行集体研究审议,如实记录集体讨论决定情况。严格审议事项程序,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上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表态,并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做出决定,会后及时督促相关责任科室落实决策事项。

(三)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涉及重大行政决策,注重加强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决策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要求。

(四)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聘请执业律师为局兼职法律顾问,4名在编公务人员取得了公职律师工作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

、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诉讼、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2021年至今,被行政复议案件9,已做出复议决定7。我局被提起行政诉讼案件3件,其中,2件已做出判决并生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另1件尚未做出判决。我局对行政诉讼案件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我局负责人出庭参加了全部行政诉讼审理活动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自觉接受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利用政务公开渠道开展政务信息公开,明确公开范围,加大公众知情参与度。积极做好党内监督、人大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的组织协调工作,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强化舆论引导,消除不良影响。加强互联网舆情监看和应急处置,做好舆情预警、发现和处置,及时有效回应、发布信息。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高度重视“三书一函”中反映的问题。2021年,共收到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发来的“三书一函”6份,内容均涉及食品安全案件查办。我局按照“三书一函”建议,持续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食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市场秩序

、强化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在局内开展宪法以及与市场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举办三期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观看民法典视频讲座,完成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干部在线、执法监督平台培训、民法典公开课、“网络在线学民法典”等网络学习及考试。组织干部通过微信答题活动参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竞答。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调整《红桥区市场监管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普法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

一是利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5.20” 世界计量日、“6.9世界认可日”等各类宣传节点开展宣传活动。把宪法学习摆在突出位置,“12.4”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学习、答题的方式学习宪法,运用微信、显示屏、窗口等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开展宪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市场、进企业活动。二是以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为契机,向行政当事人发放宪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民法典、知识产权条例、食品安全、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方面等宣传材料,三是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说理式执法进行普法,采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接地气口语化现场说法等形式,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文字、能理解的照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以案释法,有力提升了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的认识、理解,增强了知法守法的意识。四是积极参加红桥区集中宣传活动,加强部门联动。五是通过制作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在官网、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等方式,宣传宪法、民法典、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及与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





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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