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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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6-24 15:20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案件名称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 处罚事由 适用法律 作出行政处罚的部门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 行政处罚结果
1 天津市红桥区荣吉工艺品商行(田建文)在经营场所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津市监红罚【2021】181号 天津市红桥区荣吉工艺品商行(田建文) 在经营场所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警告
2 天津市红桥区四新便利超市(李德兴)在经营场所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津市监红罚【2021】182号 天津市红桥区四新便利超市(李德兴) 在经营场所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警告
3 天津市红桥区乐买食品便利店(王俊华)在经营场所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津市监红罚【2021】183号 天津市红桥区乐买食品便利店(王俊华) 在经营场所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警告
4 天津红桥鸿盛润达生活超市店(姚月芬)在经营场所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津市监红罚【2021】184号 天津红桥鸿盛润达生活超市店(姚月芬) 在经营场所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警告
5 天津市红桥区辰彤骏休闲食品商店(邱辰)在经营场所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津市监红罚【2021】185号 天津市红桥区辰彤骏休闲食品商店(邱辰) 在经营场所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警告
6 天津市红桥区比优特综合超市待售商品落地存放,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津市监红罚【2021】186号 天津市红桥区比优特综合超市 待售商品落地存放,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警告
7 天津市红桥区世纪福又顺超市待售商品落地存放,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津市监红罚【2021】187号 天津市红桥区世纪福又顺超市 待售商品落地存放,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警告
8 天津市红桥区张桂兰烟酒店待售商品落地存放,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津市监红罚【2021】188号 天津市红桥区张桂兰烟酒店 待售商品落地存放,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警告
9 天津市红桥区洋源烟酒店待售商品落地存放,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津市监红罚【2021】189号 天津市红桥区洋源烟酒店 待售商品落地存放,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警告
10 天津市红桥区佳诚维购超市待售商品落地存放,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津市监红罚【2021】190号 天津市红桥区佳诚维购超市 待售商品落地存放,食品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4日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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