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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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15:09


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

2025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负责区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备案审查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管理律师工作,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推进司法所建设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统筹全区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联系区政府法律顾问。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内设13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及非独立核算内设机构天津市红桥区法律援助中心

纳入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

2.天津市红桥区法律援助中心

天津市红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的内设机构。属于非独立核算单位。天津市红桥区法律援助中心预算纳入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批复及执行。因此,天津市红桥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关收支预算信息纳入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公开。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7.3636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00万元、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65.0235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96.937078万元、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00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0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0505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0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0000万元、预备费0.000000万元、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0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0000万元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2025年收支总预算2,112.387193万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2,112.387193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92.5968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65.023523万元,占3.08%;一般公共预算2,047.363670万元,占96.92%政府性基金预算0.000000万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0000万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0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0.00%。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2,086.18767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66.3973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912.361170万元,占91.67%;项目支出173.826500万元,占8.3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076.09627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6.3059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47.3636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0000万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28.732600万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76.09627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6.3059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外交支出0.000000万元、国防支出0.000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86.845678万元、教育支出0.000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0000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00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00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000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6.0505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000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农林水支出0.000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000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0000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0000万元、金融支出0.00000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00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000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0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00000万元、预备费0.000000万元、其他支出0.000000万元、转移性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000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00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00000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6.09627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56.30590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二)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786.845678万元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67.756248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司法(款)”1,786.84567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项)”1,553.0159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人员经费及公共经费支出“基层司法业务(项)”涉密“事业运行(项)”61.60910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其他司法支出(项)”87.48800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法律顾问服务费,司法系统专网租赁费,2025年人民调解员工资及保险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7.435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193.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8.800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4.4000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96.050592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0153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96.050592万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77.75296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编人员基本医疗及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事业单位医疗(项)”2.7470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人员基本医疗及工伤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5.5505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03.87567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42.892500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其中:

人员经费1,713.377032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项)”287.264400万元、“津贴补贴(项)”446.312400万元、“奖金(项)”197.896000万元、“绩效工资(项)”15.222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128.8000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项)”64.40000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80.50000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项)”15.5505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1.747352万元、“住房公积金(项)”427.59376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30.000000万元、“退休费(项)”17.048520万元、“奖励金(项)”0.042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1.000000万元、。

公用经费190.4986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项)”21.043080万元、“手续费(项)”0.500000万元、“水费(项)”0.300000万元、“电费(项)”13.000000万元、“邮电费(项)”4.500000万元、“取暖费(项)”11.916920万元、“物业管理费(项)”12.240000万元、“差旅费(项)”1.000000万元、“维修(护)费(项)”6.000000万元、“劳务费(项)”0.500000万元、“工会经费(项)”12.602898万元、“福利费(项)”52.1597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1.800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项)”52.93600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1.8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2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

二、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8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减少0.2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政府“过紧日子”政策,压减公车运行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经费。

三、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00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经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5年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90.498638万元,包括:办公费21.043080万元、手续费0.500000万元、水费0.300000万元、电费13.000000万元、邮电费4.500000万元、取暖费11.916920万元、物业管理费12.240000万元、差旅费1.000000万元、维修(护)费6.000000万元、劳务费0.500000万元、工会经费12.602898万元、福利费52.1597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0000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2.936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2025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200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0000万元。主要项目是:2025年预算公用经费项目(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基础运转(公检法)4.200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金额173.82650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本级)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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