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红桥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1-27 09:00

红桥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围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政府采购等工作,公开相关制度规定。主动公开177行政复议决定书,便于公众查阅获取相关信息。

依法受理公开申请。收到公开申请后,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妥善研究答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办理。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全部按时答复。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加强信息审查工作力度,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三审三校”的原则,确保2024年度信息公开工作零差错、零事故,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申请公开工作中,需进一步提升公开申请办理效率,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讲解政策法规,做好思想工作。同时,需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增强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更好地为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三点“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中,本年度办理结果为“其它”的指收到的申请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

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附件: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60001
ICP备案编号:津ICP备1020145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6021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