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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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红桥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9 10:3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红桥区审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准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审计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健全完善全方位审计信息公开解读机制,努力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和审计信息公开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公开水平

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加强全局各科室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审计业务工作同部署,注重发挥审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全力推进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二)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

紧紧围绕社会对审计工作关切点,加强各类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上网发布,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监测、管理、维护、发布等工作。在政务公开中,聚焦依法行政、“三重一大”、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涉及群众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天津市红桥区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财政预决算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公开我局购买服务合同等信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三)有效利用媒体,强化政策解读。

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不同传播策略,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知晓与认同。

主动向社会公开《关于红桥区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及解读、《关于红桥区2022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及解读,持续推动政策解读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审计署网站、审计微信公众号、天津政务网、红桥政务网等媒体平台发布信息,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做好政策解读。借助各类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便于公众了解和监督审计工作及时回复公众问题和诉求

(四)落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

1. 认真落实保密审查机制

严格执行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查”的原则,公开信息均须填写《红桥区审计局信息发布领导签批表》,确保每条信息报送前都经过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及单位主要领导签批,并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2. 规范依申请公开处理机制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按时办理。

(五)加强日常监管,持续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发布监督以及管理做好重点时段及日常工作期间安全管理工作。局党组定期听取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开及时、准确。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长效审查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进一步明确更新时限、发布内容质量要求,加强全局各科室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监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需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的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梳理完善配套管理办法,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扩大范围、拓展深度,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相关要求,落实考核标准,强化公开细节,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涉及到的相关流程、法律条款、文件精神的学习、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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