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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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1-03-12 17:00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以来,区生态环境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红桥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津红党发〔2017〕24号)及《红桥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的要求,认真对照红桥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任务清单,以依法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为基础,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以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治理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有序地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并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区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学习重点,精心制订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党的组织制度学习月”活动。


    二、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局党组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集中学习、案例通报、交流研讨和检视问题整改等方式,从理想信念、党规党纪、从政道德、岗位风险等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通过“两微”平台分享民法典有关知识,组织全体干部参与网上答题,利用“两微”平台等多种途径发布国家安全知识,向机关干部广泛宣传有关国家安全的内容,着力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全面深化行政执法工作

    全面正确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的集体领导作用;规范“三重一大”决策规则;按照《天津市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红桥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组建红桥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效整合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聘请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2020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检查企业300余家次,对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行政处罚18件。同时,扎实开展环境信访工作,我局共接待并处理信访件1000余件,处理率:100%,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充分发挥法治的力量,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年度,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以提升能力素质为目标,强化执法人员法治培训,邀请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员对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与执法水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理念始终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中。

天津市红桥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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