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商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按照相关要求,区商务局认真对照《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2022年重点工作台账涉及我局的主要任务,紧紧围绕我局重点工作,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
1.制度建设到位。为使依法治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定期召开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商务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党组议事规则》及《班子议事规则》相关议事程序,能够做到大事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贯穿于全局工作各个环节。
2.法律顾问保障到位。聘请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团队文诺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出具的相关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为依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指导。审查合同15分,列席重要会议7次,出具律师意见书5份。为我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法治支撑。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开展执法职责和权限公示,在我区政务网站公示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公示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定期公示行政处罚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执法运行的透明度。
2.行政执法履职。全年度执法人员依据权责清单对辖区内有关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共开展检查7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对石油成品油、美容美发、餐饮、菜市场等行业的约80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查处菜市场经营管理单位未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行为1起,对市场经营单位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协调解决200余起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投诉举报件。
3.积极组织和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按照区“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整体工作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2家二手车经营主体和3家商业预付卡企业共2个行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积极参与2家外商投资企业执法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政务网进行公示。
(三)夯实依法治理根基
1.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积极贯彻落实《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积极开展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系列学习宣讲。
2.加强干部法律知识的学习。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宪法》、商务商贸各项法律法规等重要内容,将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全局人员学习制度范畴,按照《天津市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的相关要求,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学法用法考试课程学习考试,均达到规定学习时长并通过学法用法考试,考试合格率100%。完成我局2名新增执法人员考试,以及执法监督平台公示等程序,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宣传法律解读文章等,增强全体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3.营造浓郁的普法氛围。以“安全生产月”、12.4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的契机,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依托菜市场、商贸载体,实地进行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法》、《天津市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同时,利用“红桥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即及时发布各类最新法律法规,在区商务系统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普法宣传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依法治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要点及党组、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商务局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定期研究、统筹推进。将依法治区纳入局重点工作台账,落实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能够带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商务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托“三会一课”制度,通过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今年以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
三、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一是学法用法主动性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区商务局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不断改善区域营商环境,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商务局微信公众号定期推送相关法律法规解读性文章,引导各级干部做到学习、遵守、维护法律的表率,构建和谐有序的法治氛围。
区商务局
2023年1月4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