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桥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我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桥区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高质量发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点任务,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公开主渠道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统计服务。
(一)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部署,及时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健全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内容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二)信息内容更加丰富
积极推进统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和基层党建工作公开力度。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坚持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同步进行,按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国内生产总值(GDP)、工业、能源、投资、房地产、消费等数据。
(三)公开渠道更加优化
目前我局公开渠道主要为《统计年鉴》及红桥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充分利用政务统计微信新媒体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及时全面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0 | 1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323077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 无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0年,区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水平;二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自查自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