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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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3-15 12:12

红桥区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我市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精神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桥区统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加快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高质量发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点任务,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公开主渠道作用,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统计服务。

(一)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部署,及时调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健全保密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程序,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内容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

(二)信息内容更加丰富

积极推进统计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和基层党建工作公开力度。不断丰富统计数据发布内容,坚持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同步进行,按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国内生产总值(GDP)、工业、能源、投资、房地产、消费等数据。

(三)公开渠道更加优化

目前我局公开渠道主要为《统计年鉴》及红桥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充分利用政务统计微信新媒体围绕推进高质量发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点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及时全面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3230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2020年,区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水平;二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进行自查自纠,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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