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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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2-05 11:38



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024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责

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为正处级机关单位,主要负责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内设2个职能科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纳入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本级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297,882.1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5,500.00元、上年结转结余703,689.57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813,385.87元、卫生健康支出193,685.80元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收支总预算55,007,071.67元。

二、关于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55,007,071.67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719,882.1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增加。其中:上年结转结余703,689.57元,占1.28%;一般公共预算54,297,882.10元,占98.71%政府性基金预算0.00元,占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元,占0.0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元,占0.00%事业收入0.00元,占0.0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0.00%其他收入5,500.00元,占0.01%

三、关于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支出预算55,007,071.67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719,882.1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720,505.10元,占4.95%;项目支出52,286,566.57元,占95.0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00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4,975,571.67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688,382.1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4,297,882.1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元、上年财政结转结余677,689.57元2024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4,975,571.67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688,382.1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增加。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81,885.87元、卫生健康支出193,685.80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75,571.67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688,382.19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增加

(二)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81,885.87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3,788,295.59,主要原因是项目及人员增加,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35,447.50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6,965.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纳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8,482.5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纳支出

“抚恤(款)”32,981,551.95元,包括:“死亡抚恤(项)”3,064,000.00元,主要用于:我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抚恤金3,064,000.00元;“伤残抚恤(项)”9,661,907.95元,主要用于:我区伤残军人伤残警察发放伤残抚恤金9,661,907.95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7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区参战参试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发放定期补助金2,700,000.00元;“义务兵优待(项)”13,031,000.00元,主要用于:我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3,031,000.00元;“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60,000.00元,主要用于:我区60岁以上农村籍老年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60,000.00元;“其他优抚支出(项)”4,464,644.00元,主要用于:我区老烈士子女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助4,464,644.00元

“退役安置(款)”19,231,014.62元,包括:“退役士兵安置(项)”7,904,000.00元,主要用于:为我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补助7,904,000.00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4,279,087.21元,主要用于:为我区无军籍职工发放退休费4,279,087.21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112,000.00元,主要用于:为我区无军管理人员经费支出112,000.00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87,500.00元,主要用于:为我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支出87,500.00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6,848,427.41元,主要用于:为我区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支出经费6,848,427.41元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2,333,871.80元,包括:“行政运行(项)”2,333,871.8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93,685.8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99,913.4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9,685.80元,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100,065.2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纳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9,620.6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优抚对象医疗(款)”74,000.00元,包括:“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74,000.00元,主要用于:代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险74,000.00元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89,005.1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减少374,196.6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经费减少。其中:

人员经费2,294,518.50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项)”357,204.00元、“津贴补贴(项)”430,252.00元、“奖金(项)”245,76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156,965.00元、“职业年金缴费(项)”78,482.50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98,103.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项)”19,620.6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项)”16,962.10元、“住房公积金(项)”491,102.2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项)”400,000.00元、“奖励金(项)”60.00元。

公用经费394,486.6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项)”18,000.00元、“水费(项)”3,000.00元、“电费(项)”111,000.00元、“邮电费(项)”8,000.00元、“物业管理费(项)”123,060.00元、“差旅费(项)”2,000.00元、“工会经费(项)”15,300.60元、“福利费(项)”45,486.00元、“其他交通费用(项)”68,640.00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具体情况:

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经费。

二、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三、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00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公务接待费”经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的说明

2024年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4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25,986.60元,包括:办公费49,500.00元、水费3,000.00元、电费111,000.00元、邮电费8,000.00元、物业管理费123,060.00元、差旅费2,000.00元、工会经费15,300.60元、福利费45,486.00元、其他交通费用68,640.00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账面原值)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3个,涉及预算金额52,286,566.5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注:以上预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预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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