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司法局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始终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重大意义入脑入心。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推进行政执法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严格贯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压紧压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在责任上不断传递、压实。
二、推进基础建设
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根据市退役军人局本年度对区级退役军人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要求,于今年初步形成并逐渐规范我局行政执法相关工作。协调联系市退役军人局和区司法局,核对本单位职权清单,根据市退役军人局相关制度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申报我局两名行政执法人员相关证件办理,充实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立区退役军人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账号并录入本单位行政职权;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本单位行政处罚职权对基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执法检查2次,未发现相关问题;检查过程坚持客观全面、法条使用准确,严格执行2人以上开展行政执法的规定。
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学习,结合自身职能,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为核心的基本法、中央及市区相关文件、《行政处罚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典型执法案例等内容作为2021年全局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培养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业务能力,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一线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知识保障。
严格遵守纪律规章,局领导班子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无干预司法活动、通报和责任追究情况,无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情况。
三、开展普法宣传
充分结合市退役军人局“法律政策落实年”相关工作部署,将法律宣传教育贯彻全年。1月14日,以会议形式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专题学习活动,邀请原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红桥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区退役军人事务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人民调解员崔勇钢同志,对《退役军人保障法》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解读,全体党员干部,各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参加学习。通过宣传解读,加强我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对退役军人法律政策的理解,进一步规范街道、社区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相关工作,提升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服务保障水平。
6月28日,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老兵永远跟党走”主题活动,联合区委党校、区司法局、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中国农业银行红桥支行、天津文诺律师事务所、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街道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在西沽公园法治广场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和《民法典》学习宣传暨党史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广退役军人悟初心、担使命,积极营造全区尊法、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7月22日,会同区司法局、文诺律师事务所走进武警某中队,为全体武警官兵进行普法专题授课辅导,引导广大官兵以《民法典》为遵循,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深入重点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退役军人保障法》,以更加贴近生活、贴近部队、贴近实际的角度,就官兵们提出的各种涉法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
9月3日,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政策法规普法宣传活动。各街道、社区充分利用宣传会、党群服务大厅电子屏循环播放、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同时依托街道、社区建立的荣誉墙向大家讲解了英雄烈士的英勇事迹和英烈保护法的重大意义,生动细致地阐述了饮水思源、不忘初心、缅怀英烈、维护英烈尊严的重要意义,营造了“尊重英烈、关爱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12月3日,会同区武装部、区司法局、文诺律师事务所走进武警某部队开展宪法进军营活动。活动现场气氛融洽热烈,就广大官兵迫切想了解的退伍安置、财产婚姻、权益维护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政策解答及法律服务。同时发放《民法典》、《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宣传手册,受到官兵们的一致好评和欢迎。
四、 今后工作计划
一是加强培训力度。下一步,我局将扩大法制培训的覆盖面,增加《民法典》、《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在全局工作人员中普及常用法律知识,打造懂法用法的专业化行政执法队伍。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各街道、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等部门开展多方面检查,通过检查增强各单位的政治责任意识,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通过约谈督促、挂牌督办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推动退役军人安置、优抚待遇落实等工作高质量完成。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