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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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6:00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的重要部署,坚决履行行政执法职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本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法用法,提升法治水平

结合自身工作职能,通过召开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把《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内容作为2023年全局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法规知识保障。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区司法局举办的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执法业务专题培训及考试,加深了对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提高了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二、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4月,会同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在西沽公园开展以《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的退役军人政策法规进行答疑;5月,联合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管局和区消防救援支队在子牙滨河公园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法治宣传市集”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食品安全、禁毒、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讲解;6月,联合区教育局和驻区部队组织中小学生进军营开展国防教育普法活动;11月,围绕2023年度《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周,组织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宣传,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积极营造尊法、学法、知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

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坚持做到执法过程合法规范、客观全面、依据准确,对于各项行政执法检查情况信息及时、准确录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严格执行2人以上开展行政执法的规定,贯彻落实区司法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平台职权信息,11月针对退役士兵移交安置、优抚资金发放、优待义务履行等问题开展执法检查2次,未发现相关问题。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健全队伍建设。针对我局本年度人事变动情况,2024年度内规范做好行政执法队伍资格申报审核和调整,引导执法人员尽快适应身份转变。

二是提升人员素养。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内容,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中普及常用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三是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全面履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好涉及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各项政策法规,切实维护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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