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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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4-01-08 10:00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工作要求,我局结合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生成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联系:红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地址:红桥区新红路辅路;邮编:300132;电话:022-2651365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退役军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次,未收到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政府在本年度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提出意见,要求我局强化法律培训、完善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正确区分行政相对人关于信访和信息公开的不同诉求。对此我局将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干部结合实际梳理行政复议流程,总结经验思路,切实提升干部工作能力,培养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法治思维,引导其通过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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