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红桥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4年)的实施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不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规范了各项行政执法行为,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执法任务完成情况
2024年,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狠抓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2500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400余家次,查处旅游投诉10余件,查办行政处罚案件15起,罚没金额共计27084.54元,收缴各类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300余份。
1.加强执法检查,开展专项整治。聚焦春节、“两会”、桃花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开展演出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出版物市场专项检查、剧本娱乐场所专项检查、旅游市场专项检查等,做到对文化市场动态监管。其中,对某酒店电竞房擅自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场所进行处罚,是我区查处的首例电竞酒店违法案件,在立案处理过程中,我单位与公安部门沟通衔接机制发挥出重要作用,为后续继续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加强新兴业态监管积累了宝贵经验。
2.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多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司法局及市文化执法总队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及要求;持续开展全面自查,对照问题清单全面自查自纠,共发现2个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整改台账及整改措施,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规范化流程进行执法,制定并完善了行政执法多项制度,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
3.常态化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坚持本部门“双随机”抽查制度,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经营场所、艺术品经营单位、出版物经营单位、旅行社、电影发行放映场所等行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按时完成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牵头开展文旅行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共检查文旅企业8家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
4.全力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守牢意识形态阵地。一是加强对辖区出版物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开展护苗专项行动,执法覆盖率达100%。结合“开学季”,开展中小学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中小学周边的书店、文具店、打字复印店等经营单位,会同区委宣传部重点对区内书店、文具店等开展联合检查,向商户进行普法宣传,帮助其守法经营。二是强化扫黄打非案件查办,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4起,罚没金额共计1.3万余元,通过铁腕治理筑牢意识形态领域坚固防线。
5.开展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街道综合执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清理整治下沉职权专项培训会,全面加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日常监管。加强宾馆酒店等住宿业单位电视信号传播秩序管理,按照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有关要求,会同广电部门对区内宾馆酒店擅自使用不合规电视信号问题进行专项排查整治,发现存在问题的宾馆酒店5家,已完成整改2家。
6.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结合国家安全日、世界读书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多次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商户和市场管理方法律法规意识。通过宣传普及版权、出版物、卫星电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科普侵权盗版及各类非法出版物的危害,提倡群众自觉远离各类非法出版物,提高了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累计接待群众5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共计1000余份。
7.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召开了文化市场领域下沉街镇综合执法职权执法业务培训会,由各街道执法部门或法制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参会。以街道综合执法日常执法工作中较为常见的治理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为重点,重点讲解了《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了街道综合执法在治理非法卫星领域的职权和法律依据,观看了“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案件查处实务”课程,有效提升了街道综合执法人员在文化市场领域下沉街道职权的执法能力。
二、行政执法制度落实情况
1.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贯彻“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执法中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要求开展执法活动,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全面应用文化部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案件办理,无缝对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将行政处罚结果对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行政执法录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制,及时将行政执法信息录入各行政执法平台,强化行政处罚的透明度,树立执法公信力。
2.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为执法人员统一配置了平板电脑、对讲机、执法摄录仪,做好执法证件换发和新式制服更换工作,执法文书全部采取文化部规范文本格式,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服务平台现场制作打印,执法全过程录像,确保全部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有文字记录、有影像资料,可随时调阅、回溯。
3.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根据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明确一般程序案件由执法支队法制审核人员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提交局领导集体审议,并邀请法律顾问参加。确保案件事实清楚、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三、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1.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系统掌握基本观点、科学体系,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推动“党建引领 文旅卫士”特色支部品牌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2.坚持执法业务培训常态化。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文化执法总队、区司法局、区双打办等部门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支队执法人员认真完成了文旅部、市总队、区司法局等举办的各类在线学习;组织新增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申领行政执法证;打造高素质、高水平行政执法队伍。
3.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及时有效监督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通过民主推荐、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组织考察、重要环节公示等方式,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正向引导和良性竞争机制。全年共晋升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现有副处级领导干部1人,正科级领导干部1人,副科级领导干部1人,二级主办1人,三级主办1人,四级主办1人,一级行政执法员1人。
四、案卷评查情况
根据区司法局要求,严格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及有关文件,对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5起,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三定”方案规定的范围执法,办理的案件均属于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证,能做到执法主体明确,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具备,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所有案件均按照立案审批、调查取证、调查终结、事先告知、处罚决定、执行结案的顺序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复议的合法权利,做到了程序严谨规范。结案之后能做到案卷及时归档,并由专人负责登记保存。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明显问题为:一是调查取证能力有待加强,目前执法办案过程中收集的证据主要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询问笔录和执法录像,对于当事人违法所得等具体情节及危害程度方面的证据收集能力有所欠缺;二是执法文书记录不够标准,如部分现场检查笔录未注明“以下为空白”、调查询问笔录结尾处“以上均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应由相对人手写等问题。
五、安全生产领域执法情况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明确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与监管企业签订了《2024年红桥区文化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书》,将责任延伸至基层一线,确保安全工作稳步推进落实。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及市、区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全国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经验教训,部署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演练。按照《红桥区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领域场所负责人开展面对面培训,确保企业负责人知晓明确检查内容及时间节点,认真开展企业自查工作。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会4次,邀请消防救援支队讲解员宣讲消防安全制度,讲解火灾逃生和突发事故疏散方法,进一步压实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了企业防范安全隐患意识。
三是不断加强安全执法检查。通过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演艺场所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值班制度、用火用电制度及安全预案制定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消防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情况等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以提高经营业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传统节日期间,动员全体干部下沉一线,持续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检查,已完成十余轮全覆盖安全检查,共计巡查文化娱乐场所1200余家次,整改各类安全隐患80余项,并对顾客在娱乐场所内吸烟且不听劝阻的行为进行了罚款共计400元的行政处罚,确保我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生产零事故。
红桥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31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