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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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19-03-13 00:00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社区卫生健康服务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和免疫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预防和干预。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报送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四、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五、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控制吸烟监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社区公共卫生、妇幼卫生、儿童保健等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     

 八、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督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  

 九、依法监督管理献血工作,负责献血及血液知识的宣传普及,组织开展无偿献血。     

 十、负责所属医疗机构医用设备配置和使用监督管理。负责所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中医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管责任,监督和协调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开展中医药教育培训,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     

 十二、负责医疗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十四、负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和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保障老年人权益。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六、负责爱国卫生相关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卫生健康领域对外合作交流和帮扶工作。   

 十八、实施卫生人才培养工程,负责卫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九、负责卫生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卫生系统防火、防盗、防汛等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做好医疗机构治安综合治理。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一、职能转变。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健康红桥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二、职责分工。     

 (一)与天津市红桥区发展改革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天津市红桥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落实人口发展战略和各项制度,拟订本区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与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有关职责分工。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天津市红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三)与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职责分工。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对发现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区市场监管局,并报区人民政府和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四)与天津市红桥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有关职责分工。     

 天津市红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天津市红桥区医疗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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