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简体| 繁体

红桥区卫计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16-03-02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以下简称《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表,附注九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委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认真执行《条例》和《规定》,逐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一系列配套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更加准确。二是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不外泄。三是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公开信息发布、网络维护、网上值班等工作,确保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的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包括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件,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16件,公开内容的类型均为医疗类。本年度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均为网上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件,按时答复3件。收到申请后,立即交由分管科室依法办理,将回复意见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回复申请人。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2015年,我委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还需要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责任,提高信息报送时效。今后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规定》及实施意见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深化公开的内容,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9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7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3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1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3

九、附注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天津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www.tjzfxxgk.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红桥区卫计委联系 (地址:红桥区勤俭道202号,邮编:300131,电话:86516268,电子邮箱:weishengju_1@126.com)。

红桥区卫计委

201632

附件:

关于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主办: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1201060001
ICP备案编号:津ICP备10201451号
津公网安备:120106021201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