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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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来源:红桥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27 12:4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红桥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以及中相关要求,红桥区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加强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解决本单位重大法治建设工作。根据班子成员变化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并做好报备。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对涉及医保协议管理、民生事项等重大决策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审查,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顺利完成“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为“八五”普法起步奠定基础。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学习重点,精心制定学习计划,通过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利用学习日及其他时间进行个人自学和撰写学习体会、深入基层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等方式抓实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抓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重要著作和权威读本的学习。党组书记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微党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认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一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集中学习、案例通报、开展学习交流研讨和检视问题整改等方式,从理想信念、党规党纪、从政道德、岗位风险等方面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规范从政行为,促进廉洁自律。

二是组织开展“党的组织制度学习月、“四史”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  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时间锻炼、专业训练,让全局干部切实增强按制度办事意识,维护制度权威。

三是多形式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的重要论述,进行了一次集体学习研讨,并集中观看国家安全典型案例教育片。研讨紧密结合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通过深入学习研讨,领导干部深刻把握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表示要把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生物安全作为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2.营造气氛广泛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海报,组织全体干部参与网上答题,利用微信群发布国家安全知识等多种途径向机关干部广泛宣传有关国家安全的内容,着力营造“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强全民防范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四是积极组织学习《民法典》。《民法典》出台后,医保局党组及时召开全体干部会议组织全体党员进行学习,并通过微信群分享民法典有关知识,通过观看短视频、动画图解等方式,深入学习了解民法典实施意义。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我们一定要学习好、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

四、多措并举宣传医保政策法律法规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同时提高医保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区医保局积极组织开展红桥区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多措并举宣传医保政策法规。

一是宣传与培训相结合。由于疫情原因今年采用网络会议的方式进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医保负责人的法规培训,并下发了各类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资料、彩页、折纸4000余份。通过培训强化了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

二是根据疫情影响采取分散宣传。在医疗保障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大厅、定点药店收费处、人群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的醒目位置张贴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海报,播放宣传短片和宣传标语;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大厅设立医保政策咨询服务台并设专人值班解答医保政策;组织人员深入社区宣讲医保待遇,张贴海报。通过以上分散宣传的形式扩大了打击欺诈骗保的宣传覆盖面,提高了医保政策法规的知晓率。

三是传统模式与新兴模式宣传相结合。除充分利用以上传统宣传手段外,还注重发挥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作用,通过“红桥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转载医保最新动态,增加了群众的关注度,加大了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五、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按时完成2020年度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报名工作,并组织开展网上学习,及时在机关微信群发布动态学习信息,督促学习及考试进度,有力地推动和保障了此次学法用法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目前,我局已全部完成考试。

六、对管理对象进行精准普法

一是与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密切配合,联合检查,对医保定点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辖区70家医疗机构和重点医师进行警示教育,对部分医院和医师逐一进行约谈并要求整改。

二是通过网络会议召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中期推动会,对半年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通报。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超三目限制规定申报、靠高收费、账实不符、内部管理水平不高等六大类常见性集中问题存在的形式、产生的根源、杜绝的办法,协议管理的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讨论。教育医药机构认清形势,认清责任,认清将来,提高自身服务能力,规范医保服务流程,确保医药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七、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

一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负责执行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其他信息动态。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编制并公示执法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在“红桥医保”微信公众号及时公示执法结果等信息,接受定点医药机构和群众监督。

二是加强对监管对象的监督检查。2020年依据市局“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统一安排,对辖区内管辖的70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79次监督检查。做到了全覆盖,无死角。对维护医保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推动“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强化事前公开

1.利用政府网站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等的事前公开。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2.利用政务网站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本部门的“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

3.要利用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网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信息。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制并公开本部门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开的信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及人员调整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二)规范事中公示

1.按照《天津市持证执法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实行持证执法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天津市人民政府统一颁发或国家部委颁发并经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的行政执法证件。在日常巡查、现场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可采取佩戴执法证件方式,实现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

2.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应当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文字记录

(1)行政执法文书和文字记录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本载体和基础方式。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特点,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的式样。文字记录要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

(2)搜集本行政执法领域各种执法文书,根据执法职权种类、法定程序、执法逻辑和文书性质等要素进行整理,及时根据司法部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进行修改完善,整合形成适用于本行政执法领域的合法、合理、严谨、全面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并编制使用说明。执法文书格式制定或修订后应当及时报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2.规范音像记录

(1)做好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的衔接工作,充分考虑音像记录方式的必要性、适当性和时效性,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罚没财物处置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做到全程录音录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

(2)音像记录采集后要注明案件编号、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人、证明对象等基本信息。

(3)制定完善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3.严格记录归档

(1)健全执法案卷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存储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归档时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2)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

4.发挥记录作用

(1)要通过案卷评查等形式,结合评议考核工作内容,发现执法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执法建议。执法机构要定期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发挥对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积极作用。依法公正维护执法人员的正当执法行为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根据今年下发的红桥区“三定”方案规定我局只有行政监督检查权,故暂不涉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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