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天津德信行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店
医保违规行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示
近日,红桥区医保局依法对存在医保违规行为的天津德信行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店予以行政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天津德信行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店存在超量开药、超说明用药、处方管理不规范、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范天津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津医保规字〔2021〕10号)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十五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红桥区医保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红医保处字〔2025〕第1号):
1.退回医疗保险金380325.42元,目前已主动全额退回;
2.对超量开药、超说明用药、处方管理不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处违规金额0.3倍的罚款,104546.29元,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的违法违规行为处违规金额1倍的罚款,31837.79元,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款共计136384.08元。
2025年1月16日
市属委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