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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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红桥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1-22 15: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红桥区医保局政府务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12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存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对于医保经办领域内容覆盖不够全面深入;二是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种类不够丰富多样,公开形式的群众认知性及社会接受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对机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程度;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医保工作社会认知范围,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丰富信息公开形式。通过现场宣传、微信订阅号平台推送、印发宣传品等多种方式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红桥区医保局

20211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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