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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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医保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红桥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2-02-22 11:20

红桥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区医保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加强信息公开建设,有序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医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标准还不够高;二是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需要进一步提高。 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按程序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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