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一个抽查计划可以包含多个抽查任务;2.抽查任务名称可以与抽查计划名称重复;3.根据监管实际,选择以抽查大类或者抽查事项制定计划,以抽查大类制定计划的,抽查事项和事项类别可不填写。4.抽查大类、抽查事项按照《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版)》规范表述;5.事项类别包括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6.抽查对象范围参考《清单》检查对象表述;7.抽查日期自(至)按照年月日填写。8.各区政府年度抽查计划表,请将区级各部门抽查计划以工作表页签形式汇总。 | |||||||||
计划制定日期:2023.3.3 | |||||||||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大类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 抽查数量 |
抽查日期自 | 抽查日期至 |
红桥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红桥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共性)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产经营单位 | 30% | 2023.1.1 | 2023.11.30 | |
红桥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生产经营单位 | 30% | 2023.1.1 | 2023.11.30 | |||
红桥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 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单位 | 30% | 2023.1.1 | 2023.11.30 | ||
红桥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企业 | 30% | 2023.1.1 | 2023.11.30 | |||
红桥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管理 | 对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 | 100% | 2023.1.1 | 2023.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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