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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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天津市红桥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01 08:40

    红桥区应急管理局拟对红桥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进行初步设计编制,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名称:红桥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服务

二、资金来源:级财政。

三、项目简介

1.概况:完成红桥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并出具报告。

2.本次项目预算低于10万元。

3.需求:

结合《天津市红桥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技术报告》,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实施方案》和《红桥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红桥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初步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具有相关设计资质证书

四、投标人注意事项

1.需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出具项目初步设计报告;

2.报价必须客观合理,符合相关规定及市场行情;

3.投标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强制规范;

4.响应文件中所有证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人自行将密封之响应文件于规定时间送达,统一审查;

6.投标人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真实性,否则会被拒绝;

7.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人不接受质疑;

8.若遇特殊情况延迟招标或更改技术指标,将提前声明;

9.成交方式:以最低价格中标;

五、标书(响应文件)内容

1.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报价表;

3.相关资质要求;

4.其他服务承诺。

六、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4311700至202434120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红桥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科(育苗路行政许可服务大厅9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红桥区应急管理局

地址:红桥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救援科(育苗路行政许可服务大厅9楼)

联系人:果鹏

联系电话:6301544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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