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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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红桥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17 15:00

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完善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将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和部分区委部门纳入成员单位,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2.  精心做好工作部署。认真对照《2021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2021年红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落地见效强基础抓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抓保障促落实五个方面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部署,并组织推动各单位做好工作落实。

3. 持续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组织全区相关单位结合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和更新利用红桥政务网公开全区义务教育领域、户籍管理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等23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4. 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在红桥政务网开设“财政预决算”“天津市突出环境问题边督边改”“重大民生信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等栏目,紧紧围绕区财政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环境保护、就业创业、学前教育、养老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常态化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5. 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强化理论武装,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2021年以来,组织召开全区2020年度部门财政决算信息公开专题工作培训会议,对2020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部署组织政府网站各信息发布单位召开培训会,对集约化后栏目发布操作流程和要求等进行指导培训,取得良好效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进一步落实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协调机制,聘请法律顾问不断完善和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发展

2021年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3件,转结下年度办理8件,均按时进行了答复。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策文件发布格式,2021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公开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16篇。加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工作,指导全区相关单位规范信息分类、发布格式、发布流程及信息引用。

(四)平台建设方面

建立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检查机制,通过人工、设备和第三方监测进行自查和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办,限期整改加强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管理,定期采用人工手段对全区政务新媒体进行抽查,同时加强与区委网信部门的沟通交流,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结合全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调整考核内容。扎实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拟定了全区工作方案明确十个方面问题和50项对应的整改举措、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对整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截至20219月底已全部整改完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7

4

0

0

0

0

8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2

1

0

0

0

0

2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

3

0

0

0

0

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2

0

0

0

0

0

12

(七)总计

69

4

0

0

0

0

7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9

0  

0  

  0

  9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协调、监督力度还不够大。二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覆盖还不够全面三是主动公开内容针对性不够强

(二)改进措施

1. 优化细化政务公开任务分解,明确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具体要求,重点指导督促落实。细化量化要点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建立台账,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安排、责任要求和保障措施。

2. 建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长效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职责变化情况,及时对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和更新着力用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强化各部门各岗位公开职责,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3. 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利用网站等媒介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棚户区改造等热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区政府办公室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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