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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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红桥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9 09:50

红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红桥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一)全方位加强主动公开

一是精心做好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指导和内容审核认真对照《2022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编制《2022年红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组织推动区政府系统各单位做好工作落实。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标准化。助区委政府系统各部门公开财政预决算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等信息百余条对疫情防控栏目进行调整完善,及时公开我区疫情动态政策措施、防控知识等信息。公开全区义务教育领域、户籍管理领域、社会救助领域等23个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三是持续政策解读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政策解读纳入各部门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发文要件内容,组织开展辅导培训把关审核,提高政策解读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今年以来,在政府网站公开政策解读14项,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均配有政策解读。在政府网站设立决策意见征集专栏向公众征求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建议并及时公开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四是切实抓好教育培训多次组织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对政务信息报送、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操作流程和要求规范进行指导培训,强化保密教育和信息安全,取得良好效果。

(二)高标准规范依申请公开

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流程,切实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上年结转办理8件,结转2023年度2件,其余52件全部按时答复未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情况。

(三)高质量提升政府信息管理

指导区政府系统各部门规范政策文件发布格式,2022年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栏目公开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14篇。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分类、发布格式、发布流程信息引用工作。

(四)高品质推动平台建设

持续提高政府网站日常监督管理水平,对网友反映的网站内容问题及时督办,限期整改2022完成政府网站找错督办整改4件,及时清理政府网站错链、断链、网页无法打开等问题。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

继续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绩效考核,结合2022年红桥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优化调整考核内容推动区政府系统各部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内容质量。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

2

0

0

0

0

4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2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50

2

0

0

0

0

5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1

1

2

0

0

1

0

1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发布形式不够多样,运用创新举措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方面有待提高。

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仍需提升

(二)改进措施

是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推动区政府系统各部门,政策性文件发布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解读材料发布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

二是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维护,推动区政府系统各部门完善内容发布审核等工作制度,认真做好监测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中的“其他结果”共包括11项,其中:申请延期答复2项,所提申请不属于政府信息6项,所提申请相关文件属性为“不予公开”3项。

2021年度未审结的复议后起诉案件1件,2022年度审理结果为驳回。2022年度未经复议直接起诉2件,1件审理结果为驳回,1件尚未审结。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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